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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512《道路车辆禁用物质要求》预计今年下半年发布
来源:沐睿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04-13 | 275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2014年发布了GB/T 30512-2014  

经过几次修订,GB 30512《道路车辆禁用物质要求》,预计将在2021下半年发布。此次标准修订将对原标准(GB/T 30512-2014)进行较大的调整,更新内容如下:  

1.管控车型范围由M1类更新为在中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产品(M1类、M2类、M3类、N1类、N2类、N3类、L类、O类);

2.金属镀层六价铬的限值要求由1000ppm更新为0.13μg/cm2

3. 修订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4. 新增QC/T 1131-2020《汽车材料中多环芳烃的检测方法》于202111日开始实施;

5. 新增管控PAHs和石棉有害物质;

6.新增石棉要求,汽车、挂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产品单一均质材料(非金属材料)不得检出石棉;

7. 新增多环芳烃要求,M 类、N 类(方向盘、乘员扶手(含门板扶手、顶棚拉手及中央扶手)、换挡手柄/换挡旋钮、 多功能开关手柄、座椅及头枕、安全带织带)汽车中下列零部件产品直接与人体接触的均质材料的多环芳烃要符合限值要求;L类车辆中下列零部件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部分的单一均质材料中多环芳烃的含量应符合限值要求:MNLO类道路车辆轮胎中多环芳烃产生的湾区氢(HBay)含量(质量百分数)之和应不大于0.35%

8.此外,新国标的豁免条款较原标准有了有大的变动,主要是对铅豁免进行了细分和修改以及取消了镉和多溴联苯醚的豁免。

随着地球污染的加剧,各国加大绿色制造、资源再利用。相关法规管控也不断加严,管控范围扩宽,对于很多车企应对法规的时间相对紧迫,尤其是M1类以外的车企及零部件供应商,因为这些企业在之前的采购技术协议中并没有ELV(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整车项目一般周期都在18-42个月,上海沐睿建议相关企业应尽快在项目VTS中输入相关法规要求,使产品满足相关法规限值,否则一旦项目启动且产品在法规发布之后SOP,这将会给企业产品带来设变,增加设变成本以及时间成本。

上海沐睿在汽车检测和法规应对方面有着丰富的团队经验,能帮企业解决法规带来的困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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