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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乙烯基三 (2 - 甲氧基乙氧基) 硅烷的用途(SVHC-222)
来源:上海沐睿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10-29 | 1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中文名称:乙烯基三 (2 - 甲氧基乙氧基) 硅烷,俗称A-172/Si-172,属于乙烯基类硅烷偶联剂,英文名称:tris(2-methoxyethoxy)vinylsilane, EC:213-934-0,CAS:1067-53-4,2022年01月17,被列为SVHC第二十六批清单。

核心用途:

1.硅烷交联电缆料(最主流)交联PE、EPDM 三元乙丙橡胶的交联剂 / 偶联剂;改性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无卤阻燃填料,用于低烟无卤电线电缆,提升填料分散、湿态电气性能、拉伸强度,降低吸潮性。

2.无机填料表面改性剂处理Al (OH)₃、Mg (OH)₂、高岭土、二氧化硅、滑石粉等,让填料疏水,改善和聚烯烃、不饱和聚酯、丙烯酸树脂的相容性,降低熔体粘度,提升加工性与复合材料干湿态力学强度。

3.玻纤处理剂玻纤浸润剂组分,玻纤增强热固 / 热塑性塑料(UPR、PP、PE 等),提升界面结合力与电性能。

4.硅烷改性聚合物合成单体和VAc、丙烯酸酯共聚,制备湿气交联硅烷改性树脂,用于密封胶、胶粘剂、涂料,提升附着力、耐水、耐候、耐腐蚀性能。

5.橡胶改性过氧化物硫化体系:EPDM、硅橡胶、顺丁橡胶等,补强、改善填料分散、提高绝缘性能。

6.其他憎水剂原料、粉体活性阻燃剂原料、脱模助剂等。

SVHC识别:

  • 具有以下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能被确定为: (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 1A/1B类物质;

  •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 根据科学证据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可能造成与上述影响相当的严重影响(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2024年11月20日,欧盟官方发布公报(EU)2024/2865,对欧盟CLP法规(EC) No 1272/2008)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类别,标签,物质分类等方面,新发布的法规已于12月10日生效。

新版法规中增加了以下几种危害类别:

  • 对于内分泌干扰物 (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简称EDCs)

1)人类健康内分泌干扰物 危害类别1/类别2

2)环境的内分泌干扰物 危害类别1/类别2

  • 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物质高持久性(Persistence, Bioaccumulation, and Toxicity,简称PBT);

  • 高生物积累性物质持久性(Very Persistence,very Bioaccummulative,简称vPvB);

  • 可迁移性和毒性物质高持久性(Persistent,Mobile,Toxic,简称PMT);

  • 高迁移性物质(very Persistent,very Mobile,简称vPvM)。


CMR即Carcinogenic, Mutagenic and Reprotoxic substances的缩写,是指致癌、致畸(致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根据欧盟2009年发布的新分类标签法——CLP法规(Regulation 1272/2008)规定,CMR物质的定义如下:

  • 致癌物(C):是指诱发癌症或能增加其发病率的物质或混合物,癌症是一种疾病,其特征在于改变的细胞会不受控地生长并且具有从原始位点迁移并扩散到身体不同部位的能力。

  • 致畸(致突变)物(M):突变是指细胞中遗传物质的量或结构的永久性变化,致畸物或致突变物是指引起细胞和/或生物群体突变增加的物质。

  • 生殖毒性物(R):指会对男/女性的性功能和生育力产生不利影响,并通过哺乳对子孙后代产生发育毒性以及其他影响的物质。


根据REACH法规,当公司的物质被单独、混合物或物品列入候选清单时,公司有法律义务。

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 % (w/w),则必须:

Ø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2021年1月5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SVHC超过0.1%,就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Ø 当物质或混合物分类为危险品或含有SVHC,必须提供SDS。候选清单上物质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供应商,无论是单独供应还是混合供应,都必须更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安全数据表;

Ø 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法规,含有SVHC的产品不能获得生态标签奖;

Ø 对于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之前已经生产或进口而且列入候选名单之后依然供应的成品,同样具有提供SVHC信息的责任。所以,成品的供货日期是有意义的。需注意,上述责任没有吨位数的限制,例如1吨/年的物质同样适用。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提供成品中含有的每一种SVHC物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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