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是否必须根据CLP法规进行分类?
经销商是在欧盟境内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包括零售商),其仅为第三方存储并将物质(单独存在或存在于混合物中)投放市场。经销商无需自行确定其投放市场的化学品的分类。与其他供应商不同,经销商(含零售商)不必对其经营的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而是可以沿用供应链中其他主体已依据 CLP 法规第二编确定的分类结果,相关分类信息通常会在安全数据表中列明。
只要下游用户不改变所供应物质或混合物的成分,其同样适用上述豁免规定。
请注意,在欧盟境内设立、但由欧盟境外主体供应物质或混合物的经销商,在 CLP 法规下将被视为进口商。这意味着其有义务对这些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并向分类与标签(C&L)数据库通报相关物质信息。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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