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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授权程序(三)
来源:ACEA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6-03-02 | 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增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同时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出版了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战略(COM(2001)88)》,介绍了欧委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首要目标提出的有关欧洲共同体未来化学品政策的战略建议。提出了新的化学品政策,以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及REACH体系保证高水平的化学品安全和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11月15日欧洲议会接受了有关白皮书的报告。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批准了经修改的REACH法案((EC) No 1907/2006,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汽车行业REACH指南(AIG)4.0》汽车是由多个物品组成的复杂产品,新能源汽车和传统内燃机汽车都属于欧盟REACH法规的管辖范围。汽车产品需符合REACH法规下应对SVHC(高关注度物质)通报,信息传递和附录XVII的限制相关义务等一系列合规措施。

违反欧盟REACH法规的一些列处罚措施,包括罚款、禁令、点名通报等行政处罚,以及监禁等刑事处罚。然而经济处罚是最常见的处罚。

处罚可能因适用于法人还是自然人而有所不同。除奥地利、立陶宛和卢森堡、斯洛伐克和瑞典的刑事责任外,所有受调查的会员国法人都可能承担责任。但即使在法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经理和董事也可能对保管人的过失和免除责任的过失承担责任。一些附属措施(如关闭机构)显然是针对公司的。另一方面,在冰岛,REACH处罚仅适用于法人。在后一种情况下,法律提到,公司作为法人应对其员工的不法行为负责。

在塞浦路斯、德国、匈牙利、波兰和葡萄牙,也可以对没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处以罚款,在列支敦士登,对有限合伙和集体合伙处以罚款,经济处罚的程度在一些国家尤其不同,这取决于罪犯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而在其他国家,自然人和法人之间没有区别(保加利亚、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尔兰、意大利、马耳他、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英国和德国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对法人处以的罚款与对自然人处以的罚款不同的国家,罚款无论如何都会更高,在少数情况下,罚款的计算将适用特定标准。例如,在法国,法律规定法人的罚款应乘以五,在斯洛文尼亚,法人的罚款通常是自然人的两倍,在荷兰,适用于法人的罚款比适用于自然人的罚款高一类。


个人或联合申请

申请可以有一个申请人或者一组申请人提交,例如

• 下游用户

• 上游行为人

• 通过涉及上游行为人(级别1)和下游用户(级别2)的两级申请策略。

由于联合申请可能存在复杂性和技术问题,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建议您在以下情况下制定并提交联合申请:

• 所有共同申请人申请联合申请中所有用途的授权,以及

• 找到一种可接受的方式来共享申请中提供的所有信息。

在复杂情况下,每个共同申请人最好分别提交自己的申请。

根据供应链的复杂性,强烈建议与所有参与者(供应商,客户等)进行讨论,并确定您的情况适合的最佳方法。一旦确定,确保申请人拥有所有涵盖你和你的下游用户的用途的必要信息。

授权申请的准备

申请使用附录XIV中物质的授权有两种途径:

1. 充分控制途径:通过证明使用该物质的风险可以得到充分控制,即暴露低于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

2. 社会经济分析途径:通过证明使用该物质的社会经济效益大于风险,并且没有合适的替代物质或技术。

申请中需要的信息(评估报告)取决于您是否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以及针对您申请的用途是否有合适的替代物质或技术。

授权申请的基本信息包括:

• 识别申请中所涵盖的物质

• 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要求特定用途的授权

• 化学品安全报告

• 对替代选择的分析

• 替代计划

根据为授权申请选择的路线,可能包括其他信息:社会经济分析(SEA),不考虑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风险的理由(参见关于授权申请准备的ECHA指南)

授权申请的提交和评估

ECHA风险评定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对授权申请中包括的每种用途提出意见。该意见概述了RAC和SEAC对申请人评估报告的评估,并包括了对可能包含在授权决定中的任何条件或监察安排的建议,以及关于用途授权被授予的限时审查期限的建议。

RAC和SEAC的建议基于申请以及在可能的替代选择的公众咨询阶段中收到的任何信息。RAC和SEAC可以向申请人索取的其他信息也需要考虑在内。

已经提交有关公众咨询中潜在替代选择信息的申请人、委员会和第三方之间也可以组织“三方会议”。

委员会将在与REACH委员会中成员国讨论后,最终决定授权或不授权。决策过程至少需要6个月。

供应链中的授权

下游用户可以使用被授权的物质,前提是他们根据授权给供应链上游行为人的授权条件下使用该物质(REACH第56.2条)。

下游用户使用附录XIV中物质的义务

如果您涉及附录XIV中的物质,则还有其他义务。

• 授权持有者及REACH第56.2条所提及(包括配制品中的物质)的下游用户,除了任何CLP要求的标签外,须在按照授权用途将物质或含有物质的配制品投放市场前,在标签上标注授权号。按照REACH第64.9条规定公布授权号后,即应立即执行。

• 按照REACH第56(2)条规定使用物质的下游用户须在物质首次供应的三个月内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REACH第66.1条)。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保留已申请的注册,并允许成员国的主管机构查看。

授权审查阶段

每个授权单独设定审查期(即4年、7年、12年)授权在审查结束后或欧委会撤销用途授权前被视为有效。

发布的第一版附录XIV中没有规定审查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授权用途时,授权持有者应在规定的审查日期的至少18个月前提交延长申请。

»如果委员会决定拒绝授权,必须在日落日期前停止使用附录XIV中的物质。

»这意味着如果委员会日落日期后决定拒绝授权,则必须立即停止对附录XIV中物质的未授权使用。

»下游用户应做好准备工作,以备授权用途未获通过,并需对附录XIV中的物质采用替代物质。下游用户应制定相应的战略。

»根据物质清单的结果,建议识别潜在的关键物质。

»如有必要,应收集支持你的物质用途授权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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