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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干货丨REACH法规 信息传递和通报(四)
来源:上海沐睿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3-05-24 | 498 次浏览 | 分享到:

1.1需要沟通和交流的信息

1.1.1根据第33条进行信息交流

欧盟物品生产商和进口商以及供应链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在供应链下游就SVHC物质的存在(高于0.1%w/w)进行沟通。所传达的信息应足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虽然供应链中的工业/商业参与者应该理所当然地获得这些信息,但消费者必须要求提供这些信息。

作为物品供应链中的第一参与者,物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确定要汇编和交流的信息时,必须考虑到其物品在供应链中涉及的所有合理可预见的步骤和活动。供应链下游的参与者可能对下一个用户在哪里以及如何使用物品有更准确的了解,他们应该各自确定任何可供他们使用的、与客户开展的活动相关的额外信息。

当确定需要汇编和交流哪些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时,物品供应商必须考虑物品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生命周期阶段。这些可能包括例如:

• 物品的进一步工业和专业加工或组装;

•(重新)包装或储存物品;

• 物品的工业、专业和消费者最终用途,包括安装和维护。

此外,供应商应考虑物品的回收和处置,以及可预见的物品滥用,尤其是消费者的滥用。

对于每个生命周期步骤,有关安全使用的信息可以包括:

i.使用条件,例如温度、室外/室内、频率、持续时间;

ii. 减少暴露和排放的风险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在实践中有效应用。

然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和决定需要传达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其符合确保物品安全使用的目的。任何一件物品的信息类型和细节都可能因收件人而异。例如,工业用户通常不需要将物品放在儿童无法接触到的地方的建议,而这些信息可能适合消费者。关于如何控制工人在进一步加工物品时接触该物质的信息与工业和专业行为者有关。

确定哪些安全使用信息与接受者相关,也可以以基于暴露/风险的考虑为指导。如果不可能接触人类或环境,或者有证据表明其微不足道,则所需的信息水平较低,即物质的名称可能足够。然而,应记住,首先,沟通义务适用于列入授权候选名单的高度关注物质,其次,应考虑在所有后续生命周期阶段的暴露,包括回收和处置。

所有收到信息的行为者应遵循建议的使用条件,并实施建议的风险管理措施。此外,他们必须将任何相关信息传递给供应链中的下一个参与者,或应要求传递给消费者,同时考虑到投放市场的物品的预期用途和使用条件。

在复杂物体的情况下,REACH第33条下的通信要求适用于包含候选清单物质(>0.1%w/w)的每一个物品,这些物质被纳入复杂物体中。这在示例12中针对一种情况进行了举例说明

例12:在提供复杂对象时,A公司将复杂对象D投放到欧盟市场,需要传达哪些信息(参见表1中的场景2和表4中的场景5,以进一步描述该案例)。

根据REACH第33条的要求,该物品供应商应在供应链下游或向消费者传达信息

-说明物品A中含有SVHC物质X

-说明物品B中含有SVHC物质Y

-说明复杂物品D中含有SVHC物质Z

以及由于这些物质的存在而需要的任何信息,以确保安全使用。

第1.2分章表3和表4的说明性场景确定了供应链中具有通知义务的参与者。当这些行为者向第三方提供物品时,根据第33条,他们也有关于候选名单物质存在的沟通义务。这些场景也可以以类似的方式使用,以确定欧盟供应链顶端的谁有责任整理、生成和传达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必须使下游供应商能够遵守其对每件供应物品的沟通义务。

信息的编制和结构应确保信息接收方能够以有效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使用。这对于非常复杂的对象尤其重要,因为在这些对象中会出现更大的数据管理和通信挑战。

提供信息的最合适格式也可能有所不同,这取决于信息的内容和收件人(例如工业或专业用户、消费者)。

标准回复信可能是通知消费者的合适媒介,而专业或工业用户可能通过单独的使用说明获得更好的信息。

REACH没有根据第33条规定提供信息的格式;例如,可能的格式可以是:

•修改现有文件,如使用说明和包装说明

•标签上的信息

•行业协会或当局制定的标准通信格式

•可用于促进整个供应链和消费者沟通的IT系统或工具

根据第33条关于SVHC物质的规定,需要传达的信息可以与其他法律沟通要求相结合/整合(例如,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或特定行业立法)。

关于根据第33条第(2)款提出的消费者请求,建议提供对该请求的答复,即使该条中不存在SVHC物质,或者这些物质的含量低于0.1%w/w。

1.1.2根据第7条第(2)款向ECHA通报信息

物品中的物质应在该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后6个月内发出通报。

根据第7条第(2)款规定需要通报的信息应包括以下项目:

•物品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该物质的注册号(如有)

•SVHC的身份(该信息可从候选人名单和支持文件中获得)

•物质的分类(该信息可从候选名单和支持文件中获得)

•附件六第3.5节规定的物品中物质的用途以及物品的用途的简要说明

•物品中所含物质的吨位范围,即1-10吨、10-100吨、100-1000吨或≥1000吨。

关于如何在《手册》中的通报中提供这些信息,提供了更详细的信息——如何准备物品中的物质通报,可在ECHA网站上获得。

一旦提交了通报,强烈鼓励通知者保持通报的最新状态,尽管这不是法律要求。如果通知的信息发生变化,例如吨位范围的变化、含有相同候选清单物质的不同物品的生产/进口,应更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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