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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件十七-限制—1,4-二氯苯(六十四)
来源:上海沐睿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3-04-12 | 397 次浏览 | 分享到:

REACH附件十七-限制条件  

对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限制  

条目64

1,4-二氯苯 EC.203-400-5 CAS.106-46-7


限制条件:

作为物质本身或混合物组分中该物质的浓度大于或等于1%,用于洗手间、家庭、办公室或者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中时,禁止投放市场或使用。


1,4-二氯苯的主要用途:

主要用作杀虫剂、防霉剂、分析试剂,也可用于有机合成。

 

上海沐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标准编号-T/ZTCA 011.1—2022 ,已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  

上海沐睿参与QC/T 942-2021六价铬标准修订,并且是上汽、长城、吉利、奇瑞、特斯拉等众多主机厂认可的欧盟REACH法规服务机构。  

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2部分:检测规范和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3部分:评估指南目前处于起草阶段。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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