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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附件17的一般常见问题(十一)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12-24 | 1021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题1.附件十七条目第51及52项分别表示物质DEHP,DBP和BBP一方面物质DINP、DIDP和DNOP另一边“不得作为物质或混合物,在浓度大于0.1%的塑化材料的重量……”。0.1%的限制适用于单独列出的每一种邻苯二甲酸盐,还是适用于3或6种邻苯二甲酸盐组合?当产品中含有一种以上这些物质时,该如何应用0.1%的限量?
0.1%的阈值为附件十七中使用的标准阈值。选择0.1%的值是因为它代表了一个可测量的量。它被用来考虑杂质,不允许使用某些物质,例如在玩具和儿童用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盐。人们应该意识到,为了使玩具或儿童用品具有可塑性,邻苯二甲酸盐的浓度需要超过10%。不同的限制适用于两组邻苯二甲酸酯。因此,每组组合的邻苯二甲酸酯应采用0.1%的限值,即DEHP、DBP和BBP的组合浓度不应高于0.1%,DINP、DIDP和DNOP的组合浓度也不应高于0.1%。结论:如果玩具或儿童用品中DEHP、DBP和BBP的组合含量超过0.1%,或DINP、DIDP和DNOP的组合含量超过0.1%,则不符合第51项或第52项的规定。但是,如果仅含0.09%的DEHP、DBP和BBP,以及0.09%的DINP、DIDP和DNOP,则被认为符合标准。


问题2.附件十七条目第51及52项是否包括供儿童卫生使用的物品,例如浴缸、浴缸用品、浴缸垫、发刷、浴缸温度计或指甲剪?
第51和52条规定,“儿童保育用品”指的是“任何旨在促进儿童睡眠、放松、卫生、喂养或吸吮儿童的产品”。由于这些条款旨在促进儿童卫生,因此应视为条目51和52所界定的“儿童保育条款”。综上所述,用于儿童卫生保健的物品,如浴缸、浴缸用品、浴缸垫、梳子、浴缸温度计或指甲刀等,因此包括在参赛作品51和52中,以及邻苯二甲酸盐的使用,并应符合参赛作品的处方。

问题3.床垫保护罩(盖、垫等)是否属于附件十七条目51和52的范围?
《REACH》附件十七中对儿童用品的定义如下:“儿童用品”的定义为“旨在促进儿童睡眠、放松、卫生、喂养或吸吮儿童身体的任何产品”。委员会事务司关于解释“可放在嘴里”概念的指导文件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它给出了以下的例子:“睡衣的主要目的是让孩子睡觉时穿,而不是为了促进睡眠。因此,睡衣应被视为纺织品,与其他纺织品一样,不属于该指令的范围。睡袋是为了促进睡眠而设计的,因此应该属于该指令的范围。”考虑到这一点,也考虑到指导文件明确包含床垫罩的描述和照片,可以确认床垫罩是附件十七中定义的儿童用品。这意味着附件十七第51项中列出的三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和DBP不能用于床垫保护器。条目52中所列的DINP、DIDP和DNOP,只限制在儿童可以放入口腔的物品中。


问题4.附件十七条目51及52所指的床垫保护套(盖、垫等)可否让儿童放入口中?
该指导文件包含在正常和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能直接食用的床垫盖示例。不能怪脸的边缘和角落的孩子——设计(床垫应该紧紧粘在床避免陷阱的风险),床垫是覆盖着一片在正常使用和表面足够紧(设计——为避免窒息风险)来防止PVC嘴通过表。这是基于观察到物品无法进入嘴的部分。如果儿童在适当使用或可合理预见的不当使用期间无法接触到物品或物品的部分,则应视为无法接触到。然而,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也会有一些其他情况下,某些物品的部分可以进入口中,例如床垫保护器放置在床单上或不能完全固定。综上所述,可放置在床单上方或不能紧密固定在床垫上的床垫保护器,必须符合REACH附件XVII第52项所载的限制。主管市场监督的当局应协助制造商/进口商根据上述标准和指导文件中所述的标准进行个案评估。


问题5.物质二-2-丙基邻苯二甲酸庚基酯(DPHP) CAS No 53306-54-0是否受附件XVII条目52限制,或者DPHP作为一种不同于DIDP的新化合物,因此不受条目51和52的限制?
条目52中的限制涉及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CAS编号26761-40-0和68515-49-1。二-2-丙基邻苯二甲酸庚酯(DPHP)是邻苯二甲酸癸酯的异构体,CAS编号53306-54-0。根据委员会所掌握的资料,DPHP (CAS # 53306-54-0)与DIDP不同,因此不在附件十七第52项内。最后,附件十七第52项没有涵盖该实质内容。今后,如果可获得的信息显示该物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则可在整个共同体的基础上对该物质的使用进行管制。此外,DPHP的制造商明确没有将其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或医疗产品。

问题6.如何解释条目52中关于玩具和儿童用品的“可以放在嘴上”的概念?
REACH第1907/2006号条例附件XVII第52条所载“可放入口中”概念的解释指引。
本指引旨在提供一些标准和例子,以帮助确定哪些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可被儿童放入嘴里。该指南列出了“尺寸尺寸”和“可接触部件”的主要标准(根据EN 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因此,这将有助于儿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玩具或儿童保育用品是否可以被放置在口中。该指南还提供了图片作为例子,以便更好地说明哪些玩具和儿童用品或其部分可以被吞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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