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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 标准法规简报
来源:小康标准法规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08-31 | 313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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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发布

1、即将实施和处在过渡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

3、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法规工作动态信息

线控技术交流会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三、智能汽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


一、标准发布

1、即将实施和处在过渡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

3、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法规工作动态信息

1、线控技术交流会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越来越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线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取得了很大进展。为了推动线控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1年8月10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线控技术交流会。首先由会议主办方介绍了召开本次技术交流会的目的和后续工作设想。随后,由9位来自相关企业、检测机构、高校的专家围绕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的技术研发、应用、测试评价等进行了专题演讲。   演讲专家主要就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发展战略、智能化技术集成、线控底盘测评技术、匹配技术及产业化思路等进行了分享。演讲结束后,与会专家对线控技术应用前景、相关标准化工作开展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会议主办方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后续的线控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进行了展望。汽标委将组建线控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组,对线控技术研发、应用和测试技术现状进行调研评估,对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为后续构建线控技术标准体系、开展相关专项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莫定基础。


三、智能汽车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2021年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
制定《意见》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智能网联汽车在产品结构、功能实现等方面与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车辆安全相关基本特征、技术参数仍在不断变化,相关国家也正在加快推进政策法规研究、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结合国际政策法规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明确原则要求,逐步探索开展准入管理,加快产品推广应用,是推动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制定《意见》是坚守安全底线的要求。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如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采集、利用等数据安全问题,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问题,驾驶自动化系统随机故障、功能不足等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以及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改变车辆功能、性能可能引入的安全风险。因此,制定《意见》可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明确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11 项内容,具体概括如下:一是明确管理范围、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三是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四是加强产品管理:五是完善保障措施。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2021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主要包括总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及附则等七个章节。
为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规范》 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一是在道路测试基础上增加示范应用,允许经过一定时间或里程道路测试、安全可靠的车辆开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并将测试示范道路扩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区域。二是测试车辆范围增加了专用作业车,以满足无人清打车等使用需求,对测试示范主体则增加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要求。三是完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通用检测项目,推动实现测试项目和标准规范的统一, 明确在一个地方通过检测后进行异地测试时对于通用项日不需重复检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取消“道路测试/范应用通知书”的发放要求,将相关安全性要求调整为企业安全性自我声明,简化办理程序。


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2021年8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白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出台《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智能汽车产业、车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自动辅助驾驶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口益普及,汽车数据处理能力日益增强,暴露出的汽车数据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日益突出。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领域出台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是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资料来源自小康及互联网信息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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