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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标准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08-26 | 588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20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正式发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GB/T 34015.3-2021)和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GB/T 34015.4-2021)两个标准,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全球气候问题日趋严峻,各国都在新能源、水能、风能等方面极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车用动力电池也将迎来大规模退役潮。据业内专家预测,2018 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将近 12GWh,2020 年动力电池回收量将接近 25GWh,而到 2022 年动力电池回收量将接近 45GWh。这些退下来的电池,其电芯剩余容量多在初始容量的60%—70%,个别有接近80%的,也有50%左右的。

      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市场,大规模的动力电池集中退役,做好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工作,无论从经济、资源安全,还是环保的角度,都有很大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对于退役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和“梯次利用”是被业内广泛认可的两种具有极具意义的方式。

     动力蓄电池里含有多种贵金属,回收利用有着良好的经济价值。欧盟新电池指令修订草案也对电池材料的回收有明确的目标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废旧动力电池含大量重金属和有机物、电解质及其转化物产生的有毒气体,这些都会严重威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给社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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