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紫外线吸收剂 (UV-328),英文名称:2-(2H-benzotriazol-2-yl)-4,6-ditertpentylphenol (UV-328),CAS:25973-55-1, EC:247-384-8,2014年12月17日,被列为SVHC第十一批清单。
主要用途:
适用于聚烯烃(特别是聚氯乙烯)、聚酯、苯乙烯类、聚酰胺、聚碳酸酯等聚合物。
分领域详细用途
1. 各类塑料 / 高分子(最主流应用)
适用树脂:PE、PP、PVC、ABS、PC、PMMA(有机玻璃)、PS、POM、PVB、TPU、不饱和聚酯、环氧树脂、EVA、纤维素树脂、聚酰胺
农用塑料:大棚膜、地膜、遮阳网,延长户外薄膜使用寿命,防止薄膜粉化破损
户外通用塑料:园林桌椅、户外储物箱、塑料玩具、户外管材、百叶窗,长期户外耐候保色
工程透明塑料:PC 采光板、汽车灯罩、亚克力展示板、光伏 EVA 封装膜,防止透明件发黄、透明度下降
汽车塑料件:内外饰 PP/ABS 仪表板、保险杠、车门饰板、车灯外壳,避免暴晒开裂褪色
包装材料:非食品接触层塑料包装、收缩膜,阻隔紫外线保护内装产品
添加量:0.15%~0.5%
2. 涂料、清漆、油墨(第二大应用场景)
适配体系:丙烯酸、聚酯、聚氨酯、环氧、低温 / 室温固化涂料
汽车原厂漆、修补清漆:罩光清漆专用,抵抗日晒失光、漆面粉化、气泡分层、漆面泛黄,和 HALS 复配耐候大幅提升
木器涂料:户外实木家具、门窗清漆,防止木材漆膜褪色、开裂、发白
工业防腐涂料、建筑外墙涂料:户外钢结构、幕墙涂层,长效保光泽
印刷油墨:户外标牌、户外覆膜油墨,避免图文褪色
添加量:1.0%~3.0%
3. 橡胶、弹性体、胶粘剂、密封胶
TPU、聚氨酯弹性体、户外密封条、防水胶条、人造革,延缓橡胶变硬、开裂、失色
双组分 PU 胶、环氧胶、建筑密封胶、汽车密封胶,保护粘接层耐候老化
4. 其他小众应用
夹层玻璃 / PVB 胶片:汽车挡风玻璃、建筑夹胶玻璃中间膜,阻隔紫外线,延缓胶片黄变
纤维、复合材料:玻纤不饱和聚酯制品、户外玻璃钢制品
早期曾少量用于防晒护肤品,目前欧盟、国内已限制日化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受限,仅允许非直接接触层添加
SVHC识别:
具有以下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能被确定为: (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 1A/1B类物质;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根据科学证据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可能造成与上述影响相当的严重影响(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2024年11月20日,欧盟官方发布公报(EU)2024/2865,对欧盟CLP法规(EC) No 1272/2008)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类别,标签,物质分类等方面,新发布的法规已于12月10日生效。
新版法规中增加了以下几种危害类别:
对于内分泌干扰物 (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简称EDCs)
1)人类健康内分泌干扰物 危害类别1/类别2
2)环境的内分泌干扰物 危害类别1/类别2
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物质高持久性(Persistence, Bioaccumulation, and Toxicity,简称PBT);
高生物积累性物质持久性(Very Persistence,very Bioaccummulative,简称vPvB);
可迁移性和毒性物质高持久性(Persistent,Mobile,Toxic,简称PMT);
高迁移性物质(very Persistent,very Mobile,简称vPvM)。
CMR即Carcinogenic, Mutagenic and Reprotoxic substances的缩写,是指致癌、致畸(致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根据欧盟2009年发布的新分类标签法——CLP法规(Regulation 1272/2008)规定,CMR物质的定义如下:
致癌物(C):是指诱发癌症或能增加其发病率的物质或混合物,癌症是一种疾病,其特征在于改变的细胞会不受控地生长并且具有从原始位点迁移并扩散到身体不同部位的能力。
致畸(致突变)物(M):突变是指细胞中遗传物质的量或结构的永久性变化,致畸物或致突变物是指引起细胞和/或生物群体突变增加的物质。
生殖毒性物(R):指会对男/女性的性功能和生育力产生不利影响,并通过哺乳对子孙后代产生发育毒性以及其他影响的物质。
根据REACH法规,当公司的物质被单独、混合物或物品列入候选清单时,公司有法律义务。
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 % (w/w),则必须:
Ø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2021年1月5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SVHC超过0.1%,就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Ø 当物质或混合物分类为危险品或含有SVHC,必须提供SDS。候选清单上物质的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供应商,无论是单独供应还是混合供应,都必须更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安全数据表;
Ø 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法规,含有SVHC的产品不能获得生态标签奖;
Ø 对于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之前已经生产或进口而且列入候选名单之后依然供应的成品,同样具有提供SVHC信息的责任。所以,成品的供货日期是有意义的。需注意,上述责任没有吨位数的限制,例如1吨/年的物质同样适用。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提供成品中含有的每一种SVHC物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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