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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251- 遇水释毒气体 EUH029 适用判定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5-20 | 1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何种情况下需为物质或混合物分配补充危险说明EUH029(遇水释放有毒气体)?

依据 CLP法规附录二第1.2.1节判定标准,该危险说明适用于与水或潮湿空气接触后,会释放出 1 类、2 类或 3 类急性毒性气体且释放量具备潜在危险性的物质及混合物,典型代表如磷化铝、五硫化二磷。

目前暂无划定该危险说明适用场景的其他判定依据与指导文件,也未明确对应的配套检测方法。业内建议:只要释放出任意剂量的 1/2/3 类急性毒性气体,即需标注 EUH029。因此建议所有遇水可释放有毒气体的物质与混合物,均统一加注该警示说明。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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