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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246 - 专供外销欧盟外产品出口是否需CLP贴标?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5-19 | 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若某种物质或混合物专门为欧盟境外市场生产,在出口前是否需要按照CLP法规进行标签标识?


CLP法规不要求对仅用于出口、且在欧盟境内仅进行运输作业的物质及混合物张贴合规标签。但在生产、包装及仓储环节,必须充分考量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确保此类物质和混合物得到安全处置。

然而,执行《鹿特丹公约》的欧盟第649/2012号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法规(PIC法规) 明确规定:所有出口化学品均须按照CLP法规、欧盟第1107/20号植物保护产品法规、欧盟第528/2012号生物杀灭产品法规及其他相关欧盟法规完成分类、贴标与包装;若上述法规条款与进口国特定要求相冲突,则可除外。

更多详情可查阅《PIC法规实施指南》第4.1节与第6.10节。

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标签及包装要求,依据联合国规章范本,在各类专项运输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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