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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欧盟拟将氢化三联苯(PHT)列入附录17管控
来源:上海沐睿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5-19 | 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年5月8日,欧盟通过WTO发布G/TBT/N/EU/1205号通报,拟将氢化三联苯(PHT)列入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管控,以保护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2018年06月27日,氢化三联苯被列入REACH法规第十九批SVHC管控清单。

化学性质:氢化三联苯是高温液相使用的热载体,它是三联苯部分加氢地产物,具有热稳定性好,液相使用温度高,凝固点低(<-25℃),馏份重(330℃-420℃),蒸气压低,液相使用时操作压力低等优点。

1)新增以下条目:

氢化三联苯

CAS: 61788-32-7

EC: 262-967-7


1.自【请插入本法规生效满18个月对应日期】起,不得在以下任一情形下投放市场或使用该物质:

(a)以纯物质形式;

(b)作为其他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组分,且质量分数浓度≥0.1%。

2.针对民用航空航天用途,第1款规定自【欧盟出版物办公室填写本法规生效满10 年对应日期】起施行。

3.氢化三联苯在下列投放市场及使用场景中,不受第1款规定约束:

(a)在已按照附录【X】(请插入附录编号)建立严格密闭管控体系的工业场地内,用作250℃至350℃工况下的导热流体;

(b)用于国防领域用途。

4.下列情形不适用第1款规定:

(a)在本法规生效满10年对应日期前,依据第2款规定在欧盟境内投放市场的民用航空器;

(b)在本法规生效满18个月对应日期前,已在欧盟境内完成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及成品物品。

该通报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7日,拟批准日期为2026年第四季度,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正式生效,禁止投放市场和使用的禁令将推迟18个月实施。


主要用途:氢化三联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导热油,其主要成分为部分氢化三联苯异构体的混合物,是由不同比例的邻、间、对三联苯混合物部分氢化而得(饱和度为39%)。

氢化三联苯具有卓越的热稳定、抗氧化和低蒸汽压等特性,其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医药、印染等行业,高温热传导、供热设备系统,化纤聚合(涤纶、锦纶聚合、干法氨纶纺丝)、有机硅单体合成、三氯氢硅及多晶硅、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精细化工、生物柴油。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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