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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205 - ​​谁必须向分类与标签名录进行通报?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4-30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谁必须向分类与标签名录进行通报?


将危险物质投放市场的生产商以及危险物质的进口商,均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该物质的分类与标签信息。

本要求适用于单独存在的物质,或包含在危险混合物中、且含量超过相关浓度限值(致使该混合物被归类为危险混合物)的物质,与投放市场的数量无关。

凡投放属于REACH法规注册管控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无论该物质是否具有危险性分类,均同样负有通报义务。

若同一生产商或进口商已在REACH 注册卷宗中提交过相同信息(即依据CLP标准完成的分类信息),则无需另行单独通报。

若注册卷宗未包含该分类标签信息,需立即补充更新CLP相关资料。

生产商或进口商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统一完成通报。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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