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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185 - 用于科学研究与开发的物质和混合物,是否必须根据 CLP 法规进行分类并通报?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4-21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用于科学研究与开发的物质和混合物,是否必须根据 CLP 法规进行分类并通报?


用于科学实验、分析或化学研究的物质和混合物,整体可豁免CLP法规项下的全部义务,前提是其未投放市场,且根据欧盟 workplace 与环境法规在受控条件下使用。

但是,一旦用于科学研究与开发(R&D)的物质和混合物被实际提供或供应给另一法人实体(例如从某大学向另一研究机构寄送样品,或进口此类样品),即被视为 “投放市场”(参见CLP法规第2(18)条)。

在此情况下,CLP法规要求:

  • 供应商或进口商根据现有信息对其进行分类;

  • 按照CLP要求对危险物质或混合物样品进行标签标注和包装;

  • 若其中所含物质根据现有信息符合危险物质分类标准,则需向分类与标签清单(C&L Inventory)进行通报。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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