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GADSL丨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指导手册(2026版)
来源:GADSL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3-26 | 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

指导文件(2026 版)

 

2026年3月1日修订

全球汽车利益相关方组织(GASG)


1. GADSL的目标

汽车产品开发的主要目标包括持续提升质量、安全性,以及降低车辆全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应尽可能以高效、经济的方式实现这些目标,最大化消费者价值。汽车制造产业链中使用大量结构、运营和加工材料,其选择与规范使用对上述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

为达成上述目标,全球汽车供应链内(包括汽车制造商、各级供应商及材料供应商)已建立常态化沟通与信息流转机制,该机制由全球汽车利益相关方组织(GASG)统筹。供应链上下游的早期信息共享与沟通,有助于推动企业遵守现行及未来法规要求,同时结合客户需求打造可持续产品。优化相关信息流转流程,能帮助汽车制造商以统一、易懂、高效的方式满足现有及预期要求。

GASG组织分为美洲、欧洲 / 非洲 / 中东、亚太三大区域,汽车供应链内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可加入各区域组织并参与相关工作。三大区域各提名6名成员组成GASG的管理机构 —— 指导委员会(SC)。指导委员会可自行决定每年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审议 GADSL 相关事项,确保决策流程公开、透明。

GASG沟通协作的成果为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该清单规定了供应链向汽车制造商供应零部件和材料时,需申报的相关物质信息。此类信息适用于零部件 / 材料在车辆生产、使用阶段的应用,且与车辆的再利用或废弃物处理环节相关。

GADSL的制定初衷是成为汽车行业内企业申报零部件成分的统一参考清单,明确需申报的物质范围,旨在减少企业各自制定的申报要求,实现复杂供应链中申报工作的低成本、高效管理。其适用范围覆盖汽车价值链全流程中零部件和材料相关信息流转涉及的申报物质,贯穿生产至产品报废全阶段。GADSL仅包含车辆销售时,仍留存于车辆或其零部件中的材料 / 部件内的物质。

本清单是汽车行业的自愿性倡议,旨在推动汽车制造商及其供应链实现一体化、负责任的可持续产品开发,减少个性化申报要求,实现庞大且复杂的全球供应链中申报工作的经济高效管理。

 

2. GADSL的适用范围

车辆零部件中某些物质的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风险,汽车供应链内的信息交换有助于管控此类潜在风险,同时满足客户需求。GADSL 用于深化供应链内的沟通与协作,针对车辆零部件 / 材料中特定应用场景下的某些物质或物质组,分析其效益与潜在风险。但申报某一物质,并不意味着该物质被禁止用于车辆零部件,也不要求企业停止选用该物质。所有基于 GADSL 的申报流程,均需遵循本前言制定的框架要求。

 

术语定义

术语

定义

物质

构成材料或配制品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

配制品

由两种或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

材料

加工为成品状态、用于生产产品 / 制品的化学元素、化合物或其配制品

产品 / 制品

生产过程中经成型、表面处理等工艺加工,其形状 / 形态对功能的影响大于化学成分的材料

部件

具有确定重量和形状的车辆组成单元

零件

由一种或以上均质材料制成的加工制品

 

申报物质的判定标准

某一物质被纳入GADSL的判定依据如下:

该物质应存在于车辆的材料或零部件中,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Ø 该物质已被政府机构管控¹,或预计将被政府机构管控;

Ø 依据经合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在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1997年修订的《OECD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下开展的测试证实,该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 / 或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且其在车辆材料 / 零部件中的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 / 或环境产生重大风险;同时也可参考其他基于证据权重的科学有效评估方法。

  • 若某一物质在车辆零部件中的含量,超过国际行业标准测试证实的会引发问题的限值,则该类会导致车辆设计出现功能问题的物质可被纳入清单。

  • 申报阈值以法规要求的最低限值或科学评估合理确定的限值为准。

 

申报物质的分类

车辆材料/零部件中需申报的物质,在GADSL中分为P类或D类,定义如下: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同一种物质在某一终端应用中可能被划为P类,在另一终端应用中可能被划为D类。遇此情况,该物质的两种分类均会在GADSL中列明,并在应用栏中举例说明。

申报阈值根据物质在汽车零部件中的具体应用场景确定,含量低于申报阈值的需申报物质,无需进行申报。除非另有规定,申报阈值均为均质材料中0.1克 / 100 克(重量百分比),而非部件或总成中的总含量。

·P类(禁止使用):该类物质在至少一个区域 / 市场中,被禁止用于所有汽车相关场景,或在至少一个区域 / 市场中,所有汽车相关应用的含量均不得超过法规限定阈值。

·D类(需申报):该类物质含量超过规定阈值时,必须进行申报。

·D/P类(申报或禁止使用):该类物质在至少一个区域 / 市场中,既有允许使用的场景,也有被禁止使用的场景。

该定义同样适用于描述不同成分或链长的单一物质组合的物质条目,企业需对该类条目进行评估,判定其中各单一物质是否为需申报或禁止使用物质。

含量超过规定阈值(如0.1%)的D/P类和P类物质,同样必须进行申报。

 

原因代码

制定原因代码的目的是说明物质被纳入GADSL的缘由,每一种需申报物质均会标注以下原因代码之一,方便供应链内的沟通:

  • LR(法规管控):因该物质在车辆零部件 / 材料中的使用会对人体健康和 / 或环境造成重大风险,被法律法规管控的物质。

  • FA(待评估):经GASG指导委员会审议,预计将被政府机构管控的物质。

  • FI(仅供参考):经GASG指导委员会审议,仅为信息追踪目的纳入清单的物质;在特殊情况下,经GASG指导委员会讨论后,汽车制造商可将某一单一物质或物质族纳入该代码项下。

标注LR、FA、FI代码的物质,不得被解读为禁止用于车辆零部件,或要求企业停止选用该物质。

 

物质族说明:若某一物质族的所有成员均为D类或P类,该物质族名称后会标注「所有成员」;标注「特定 [物质名]」的条目,指该物质族中仅有部分单一物质符合申报或禁止使用的判定标准,其余成员不在GADSL管控范围内;

部分物质族的分类标注为「D类,除外」,指该物质族中所有物质均为需申报物质,除直接列于其下、标注为P类的物质(如多溴二苯醚)。

GADSL中某一化学族/化学组内各单一物质的化学文摘社(CAS)编号,均列于 GADSL上的化学家族或组的单个物质的CAS编号列在GADSL的一部分“参考清单”中。该名单可在GADSL网站http://www.gadsl.org上查阅。本参考清单的唯一目的是促进汽车供应链中与汽车制造商有关GADSL的沟通和声明。

 

3. GADSL的有效性

GADSL的有效版本为 GADSL 官网发布的最新英文版本(http://www.gadsl.org)。GADSL的内容及其应用,不免除供应链各主体在商业往来中遵守所有现行相关区域和国家法规的义务。

 

4. 变更管理流程

为保障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高标准,GADSL 将根据行业认知的更新,每年3月进行修订并发布。所有申报工作最迟应在新版本发布后的12个月内,按新版要求执行。

需提交的 GADSL 变更申请,必须在附录二规定的日期前送达,方可纳入下一版本的审议范围。相关意见、问题及申请材料,可联系 GADSL 官网(www.gadsl.org)列明的联系人。

 

5. GADSL的使用

GADSL由GASG制定,为公开文件,可免费向第三方提供,无需获得GASG的明示许可即可复制、转载,汽车价值链中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可自由传播GADSL及其所有更新内容,GASG及其成员对GADSL、其内容及任何基于GADSL的参考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GADSL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修订说明

2026年3月1日

1. 修订3.2.1节J列标题并更新定义;

2.在附录二中新增申报文件提交及GADSL

更新的关键日期;

3. 删除第4节及附录一2.1节中「某日期前提交申报文件」的表述;

4. 将第 4 节及附录一2.1节中的发布月份修改为3月

2025年2月1日

修订3.2.1节「GADSL的结构」,新增B列「参考编号」

2023年2月1日

修订D/P类物质的分类定义

2018年2月1日

修订物质的分类定义

2016年2月16日

修订文件并整合功能,替代此前的指导文件和GADSL文件两个版本

 

附录一

1. 组织架构

1.1 全球汽车利益相关方组织(GASG)

GADSL 由全球汽车利益相关方组织(GASG)管理,该组织为自愿性组织,汽车供应链内所有主体均可加入,分为美洲、欧洲 / 非洲 / 中东、亚太三大区域,各区域团队由汽车、供应商、化工行业的代表组成。三大区域各提名 6 名成员组成 GASG 的管理机构 —— 指导委员会(GASG-SC),GADSL 由 GASG-SC 发布并修订。GASG-SC 根据需要每年召开一次或多次会议,审议 GADSL 相关事项,确保决策流程公开透明,同时协调解决各区域间未达成一致的问题。

 

1.2 GASG 区域技术团队

各区域的技术团队负责拟定 GADSL 的建议内容,作为区域小组审批申报文件、GASG-SC 进行全球审批的依据。

 

1.3 GASG 协调团队

协调团队由各区域选派的成员组成,负责推动落实 GASG-SC 的各项决议,整理并发布 GADSL 公共官网(www.gadsl.org)的所有信息,最终文件需经 GASG-SC 审核后方可发布。

 

1.4 GASG联系方式

详见 GADSL官网(http://www.gadsl.org)的「联系我们」板块。

2. GADSL工作流程

2.1 GADSL的管理

GADSL 由全球汽车利益相关方组织(GASG)管理,该组织依据全球统一的判定标准,以透明的方式审议物质纳入 / 剔除等事项。为保障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高标准,GADSL将根据行业认知的更新每年3月修订并发布,所有申报工作最迟应在新版本发布后的12个月内按新版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下(如欧盟 REACH 法规、报废车辆指令(ELV)、美国环保署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等法规更新),可对GADSL进行中期修订,所有变更均需通过提交申报文件的方式进行记录。

汽车供应链内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可提出 GADSL 新增物质或变更内容的提案,所有申请均需使用GADSL申报文件模板,通过GASG各区域 / 国家的指定联系人提交(详见 GADSL 联系人列表)。申报文件提交及 GADSL 更新的关键日期与截止时限,详见附录二。


2.2 GADSL的物质纳入流程

Ø 新法规出台,或现有法规中物质相关要求发生变更;

Ø 核查该法规 / 变更对汽车行业的相关性;

Ø 提交并审核该物质的申报文件;

Ø 各区域GADSL团队就该物质是否纳入清单提出审议意见;

Ø GASG 作出该物质是否纳入GADSL的最终决议。

 

2.3 转化为企业内部文件和数据库

GADSL为公开文件,可免费向第三方提供,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Ø 需完整使用 GADSL 内容,不得拆分摘录;

Ø 需根据各行业的特定应用场景,调整物质评估和申报要求;

Ø 无需获得GASG的明示许可,即可复制、转载GADSL;

Ø 汽车价值链中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可自由传播GADSL及其所有更新内容;

Ø GASG 及其成员对 GADSL、其内容及任何基于GADSL的参考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 GADSL 数据库

3.1 应用与有效性

GADSL 的官方版本为GADSL 官网(http://www.gadsl.org)发布的最新英文版本,其他语言版本仅作参考使用。

ØGADSL 包含所有需申报物质清单,涵盖单一物质及物质组内的所有成员,该文件是国际材料数据系统(IMDS)基础物质清单的参考电子表格,也用于汽车零部件材料申报的企业内部数据库。

3.2 GADSL 的功能

3.2.1 GADSL 的表格结构

列号

列名

说明

1

A列:GADSL编号

清单中带有「+」标识,点击可展开显示某一物质组内的各单一物质

2

B列:参考编号

供搜索表单使用

3

C列:物质名称

物质的标准名称

4

D列:CAS编号

化学文摘社数据库的索引编号,为物质的唯一识别码,优先于化学名称使用;《参考清单》中列明的所有单一物质均标注 CAS 编号

5

E列:GADSL分类

P = 禁止使用:该类物质被法规禁止用于特定汽车应用场景,或在特定应用中含量不得超过法规阈值;D = 需申报:该类物质含量超过规定阈值时必须申报,标注为 D 类并不意味着禁止用于车辆零部件或要求企业停止选用

6

F列:原因代码

标注物质被划为 D 类和 / 或 P 类的原因:LR = 法规管控;FA = 待评估;FI = 仅供参考

7

G 列:法规依据

引用对应的法律法规

8

H 列:生效日期

物质限制要求正式实施的日期

9

I 列:要求采取的行动

企业需落实的相关操作要求

10

J 列:支持信息 / 通用示例

辅助行业内主体评估 GADSL 条目的关键细节,或判定受影响的产品 / 材料范围

11

K 列:阈值

除非另有规定,物质的默认申报阈值为 0.1%(重量百分比);因法规合规要求,部分物质的含量阈值会附带进一步的说明

12

L 列:首次纳入日期

该物质首次被纳入 GADSL 的日期

13

M 列:最新修订日期

该物质条目最新一次修订的日期

删除页签:列明从 GADSL 中剔除的物质,以及剔除日期和剔除原因。

 

3.2.2 单一物质 / 物质组的定义

为便于参考,部分物质被归为物质组管理,包括元素及其化合物(如铅及其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系列(如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具有相同风险特征的化合物(如消耗臭氧层的卤代烃和碳氢化合物),此类条目均标注「所有成员」。GADSL 对该类物质的列明具有全面性,因此无论某一物质是否单独出现在 GADSL 中,只要其属于清单中的某一物质组,即需按要求申报。

与之相对,标注「特定」的条目,仅指该物质族中部分符合申报 / 禁止使用判定标准的物质,其余成员不在 GADSL 管控范围内,例如「特定邻苯二甲酸酯」仅针对被认定为具有生殖毒性并被法规管控的部分邻苯二甲酸酯(如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DEHP)。此类情况需以 GADSL 的具体列明为准,清单中会明确受影响的物质及其 CAS 编号。

部分物质可能在 GADSL 中出现两次,原因是其属于不同的物质组(如铬酸铅,同时属于「六价铬盐(所有成员)」和「铅及其化合物(所有成员)」)。

 

3.3 申报规则

3.3.1 适用范围示例

纳入GADSL管控范围

不纳入GADSL管控范围

紧固件防腐涂层中的六价铬(紧固件为车辆零部件,即硬部件)

零部件转运托盘上的六价铬(与车辆本身无关)

预填充挡风玻璃清洗液储液罐中使用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该物质在车辆销售时仍留存于车内)

工厂维护化学品中作为表面活性剂使用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注:部分汽车原厂对工艺化学品制定了单独的物质限制清单,需单独参考)

车辆涂料固化(干态)后残留的钴化合物

车辆涂料中初始含有的溶剂(生产过程中挥发,车辆销售时已无残留)

 

3.3.2 含金属材料的申报

若某一材料含有需申报的金属,则该金属的申报阈值按金属含量占材料的 0.1 重量百分比执行。

示例:某导线含 1.6% 的某类材料,该材料中金属含量为 25%,则该金属在导线中的重量百分比为 0.4%(1.6%×25%=0.4%),达到申报阈值,需进行申报。

 

3.3.3 申报阈值

物质的申报阈值以现行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值为准,含量达到或超过该阈值时,必须进行申报;若相关法规未规定限值,则按法规要求,任何有意添加的该物质均需申报(如加拿大挑战清单中的物质)。

若无相关法规限值,物质的默认申报阈值为0.1%(重量百分比),该阈值最初依据《欧盟物质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EC 1272/2008)附件一表 1.1 中有毒物质的通用临界值制定。针对部分法规未规定阈值的情况,部分条目会标注「无有意添加」。

 

3.3.4 杂质的申报

除非另有豁免规定,若 GADSL 列明的物质以杂质形式存在(非有意添加),且含量超过 GADSL 规定的适用阈值,仍需进行申报。针对部分杂质相关的常见问题,清单中会给出具体说明,例如「砷及其化合物」条目,为金属和合金中的砷杂质单独设定了申报阈值。需特别关注重金属杂质,例如《欧盟报废车辆法规》(2000/53/EC)管控的重金属杂质。

 

3.3.5 材料中物质含量百分比的计算方式

物质含量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为:

(单一申报物质的质量 ÷ 均质材料的质量)×100 = 重量百分比

关键要求:物质含量需在材料层面进行评估,不得按其在零件或总成中的总含量计算。


3.3.6 「均质材料」的定义

均质材料指无法通过简单的机械方法进一步分解为不同组成部分的基础结构材料,多数情况下并非零件或总成(零件 / 总成通常由聚合物、金属、非金属等多种材料组成)。

示例:车辆制动器总成

制动器总成包含刹车片等多个零件→刹车片由金属背板和摩擦材料子部件组成→摩擦材料层

假设摩擦材料总重 40 克,其中含 2 克 GADSL 申报物质三氧化二锑,则三氧化二锑的含量为 5%,超过 0.1% 的申报阈值;若错误地以整个制动器总成的重量(2500 克)计算,会误判为未达到申报阈值。

GADSL 该操作要求的正确执行至关重要,能帮助汽车制造商获取准确信息,确保符合物质限制相关法规要求。

 

3.3.7 GADSL 中物质应用场景的示例

清单中的物质应用场景示例,仅为与车辆相关的参考案例,并非穷尽所有场景,该物质的其他应用场景若符合要求,仍纳入 GADSL 管控范围。

 

3.3.8 材料中现场生成物质的申报(如生产过程中反应生成的物质)

此类情况相对少见,但除非另有豁免规定,若该类物质被列入 GADSL 且含量超过阈值,仍需进行申报。可通过上游供应商的通知,或结合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的分析检测,确定该类物质的存在并量化其含量(见下文注释)。

汽车行业示例:材料加工过程中可能微量生成的氯化二苯并二噁英(二噁英)。

注释:不要求供应商对 GADSL 列明的物质进行常规检测。

 

3.3.9 包装材料中物质的申报

零部件的包装材料不纳入 GADSL 管控范围,因包装材料不会在车辆使用阶段留存于车上。

 

4. 国际材料数据系统(IMDS)中的物质申报

4.1 需申报物质的申报信息

国际材料数据系统(IMDS)包含汽车零部件中材料和物质的详细信息,《IMDS 申报指南》明确了零部件和材料中需申报物质的申报方法,同时可查询各汽车制造商的具体要求,GADSL为IMDS的通用标准。

详见 IMDS 官网(www.mdsystem.com)。

4.2 GADSL与IMDS基础物质清单(IMDS-BSL)的作用

IMDS 中的所有物质清单称为基础物质清单(BSL),为便于识别和申报 GADSL 列明的物质,此类物质在IMDS系统中会单独标注D类或P类标识。

 

5. 免责声明

若GADSL被翻译为其他语言,英文原版为官方版本。参考使用 GADSL 不产生任何索赔权利:GADSL 的内容及其应用,不免除供应链各主体遵守危险物质相关政府法规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禁止性或使用限制性要求的义务。






来源:GADSL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