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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我需要在什么时候准备询问材料呢?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3-04 | 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需要在什么时候准备调查材料呢?

原则上,在注册某种物质之前,必须先进行调查,这符合《REACH 法规》第26(1)条的规定(在IUCLID中称为“类型3”)。调查程序的目的是让潜在的注册者和同一物质的先前注册者相互取得联系,这样可以共享数据及其相关成本,并且在必要时共同提交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也应进行调查:当注册人达到下一个吨位阈值且吨位区间有所增加时(参照《IUCLID》第12(2) 条,称为“第4类调查”)。同样,这也适用于注册人将其资料从“中间阶段(即遵循第17(2) 条或第18(2) 条的信息要求)更新为‘完整’阶段的情况”。

在上述两种情形中,倘若相关研究资料已存在,而与先前登记者分享这些资料的谈判未能成功,那么此次调查就是依据《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第27条提交数据共享争议的先决条件。

必须指出的是,不进行调查可能会被监管机构视为违反《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第26条的规定。在吨位范围扩大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第12(2)条规定,一旦达到下一个吨位门槛,就必须进行调查。进行调查可能会让监管机构认为,登记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以在下一个吨位门槛时获取所需的数据。上述考虑因素对于铅登记人也同样适用,特别是因为该物质的其他登记人可能已在“选择退出”档案中提交了相关数据。

以下内容已在下表中进行了分类:

  • 潜在注册者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 潜在注册者提交问询文件的义务

  • 应在《IUCLID申报文件》第14节中明确规定的问询类型。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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