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同时加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出版了白皮书《欧盟未来化学品战略(COM(2001)88)》,介绍了欧委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首要目标提出的有关欧洲共同体未来化学品政策的战略建议。提出了新的化学品政策,以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体系及REACH体系保证高水平的化学品安全和化学工业的竞争力。2001年11月15日欧洲议会接受了有关白皮书的报告。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批准了经修改的REACH法案((EC) No 1907/2006,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汽车行业REACH指南(AIG)4.0》汽车是由多个物品组成的复杂产品,新能源汽车和传统内燃机汽车都属于欧盟REACH法规的管辖范围。汽车产品需符合REACH法规下应对SVHC(高关注度物质)通报,信息传递和附录XVII的限制相关义务等一系列合规措施。
违反欧盟REACH法规的一些列处罚措施,包括罚款、禁令、点名通报等行政处罚,以及监禁等刑事处罚。然而经济处罚是最常见的处罚。
处罚可能因适用于法人还是自然人而有所不同。除奥地利、立陶宛和卢森堡、斯洛伐克和瑞典的刑事责任外,所有受调查的会员国法人都可能承担责任。但即使在法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经理和董事也可能对保管人的过失和免除责任的过失承担责任。一些附属措施(如关闭机构)显然是针对公司的。另一方面,在冰岛,REACH处罚仅适用于法人。在后一种情况下,法律提到,公司作为法人应对其员工的不法行为负责。
在塞浦路斯、德国、匈牙利、波兰和葡萄牙,也可以对没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处以罚款,在列支敦士登,对有限合伙和集体合伙处以罚款。经济处罚的程度在一些国家尤其不同,这取决于罪犯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而在其他国家,自然人和法人之间没有区别(保加利亚、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尔兰、意大利、马耳他、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英国和德国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对法人处以的罚款与对自然人处以的罚款不同的国家,罚款无论如何都会更高,在少数情况下,罚款的计算将适用特定标准。例如,在法国,法律规定法人的罚款应乘以五。在斯洛文尼亚,法人的罚款通常是自然人的两倍。在荷兰,适用于法人的罚款比适用于自然人的罚款高一类。
一般要求
REACH第33条要求物品(见2.1节定义)供应商向接收方传递足够的关于候选清单物质的信息以便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必须包括候选清单物质的名称;还应提供与安全使用有关的其他信息。
信息传递要求适用于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物品中的物质:
• 根据REACH第57条和59条,该物质被认定为高关注度物质(参见第2.1节“主要定义”中的“高关注度物质”)并被包含在授权候选清单中。
• 根据O5A原则计算,该物质在物品中的浓度高于0.1%(w/w)。
第33条信息传递义务没有豁免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即使这些部件没有将物质释放到环境中该义务也适用,并且该义务适用于任何数量的候选清单物质,没有最低吨位限值。
注
第33条信息传递的范围
»»留存零件适用于REACH第33条(见附录L7)
»»包装是物品或物品组成的复杂物件,因此如果其所含候选清单物质超过0.1% w/w的限值,则需要进行信息传递。
»»仅供运输且由客户退回的包装不受第33.1条影响。
»»在您进行业务过程中可能分销的其他销售点或营销材料也被视为物品,因此需要再次考虑候选清单物质的存在。
»»第33条不适用于包含在或整合于物品或者复杂物件中的配制品。
对专业客户的信息传递
(REACH第33.1条)
根据REACH第33.1条,应将物品中包含的候选清单物质的信息主动提供给企业对企业物品接收方。第33.1条中的关键信息总结如下:
• 一旦物质被列入候选清单,主动向专业客户告知候选清单物质。
• 专业客户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车队管理人员、公司车主(已购买车辆)。不拥有车辆的公司车辆驾驶员不是专业客户。
• 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的链接就足够了。购买备件时汽车行业通常使用在线目录,并且合适的候选清单物质的信息在部件号旁边显示。此信息应进行更新以响应保持批量生产的物品或者复杂物件的候选清单的更改。
对消费者进行信息传递
(REACH第33.2条)
REACH第33.2条规定,物品中物质的信息传递要求必须按照要求延伸至每个消费者。必须在收到请求后45天之内将信息免费提供给消费者。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需要已经是物品的接收方。同样在实践中,所讨论的“物品”包括由多种物品组成的复杂物件。
安全使用信息的提供
(REACH第33.1条和第33.2条)
如果您提供的物品(单独物品或作为复杂物件的一部分,例如汽车或者汽车的一部分)中的候选清单物质超过0.1% w/w限值,您必须确保您提供所获得的信息足以保证在任何后续生命周期阶段安全使用该物品。
要评估可能需要什么安全使用信息,您通常应考虑:
• 物品下游供应链中制造或装配操作;
• 专业用户或消费者对车辆/部件的使用;
• 车辆/部件的维护和修理;
• 车辆/部件的再利用、再制造、回收或废弃处置。
您还应该考虑哪些安全使用信息可利用,包括您的供应商提供给您的安全使用信息,及您的技术专家和产品安全专家所知的信息。您无需提供所有可用的信息,但是您必须提供与您投入市场的物品相关的可用信息。
最后,您应该考虑有关您已提供给客户的车辆/部件的安全使用信息,例如车主手册、零件服务/维修说明以及废弃处置/拆解信息。
来源:AC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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