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024年1月8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最终确定了一项规定,禁止公司在未经EPA全面审查和风险确定的情况下,开始或恢复生产或加工多年未生产或使用的329种单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在过去,这些被称为“非活性PFAS”的化学物质可能未经审查就被用于许多行业,包括作为粘合剂、表面活性剂、密封剂和垫片的生产,也可能被释放到环境中。
如果没有这一规定,公司可能会在没有通知EPA和EPA审查的情况下恢复使用这些PFAS。该规定建立在拜登-哈里斯政府三年来推进环境正义、保护公众健康和解决这些“永久化学品”影响的承诺的基础上,是环保署署长迈克尔·s·里根(Michael S. Regan)的PFAS战略路线图下的一项关键行动。
“在拜登总统的领导下,环境保护局已经关闭了任何人重新使用300多种PFAS的可能性,而没有首先确保进行强有力的安全审查,以停止可能对我们的社区和地球有害的使用,”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预防办公室助理署长迈克尔弗里霍夫说。“长期以来,社区——尤其是那些关注环境正义的社区——遭受了接触‘永久性化学品’的影响。“我们将继续利用我们掌握的一切工具,更好地保护全国各地的社区免受这些持久性和危险化学品的侵害。”
当《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于1976年首次颁布时,数千种化学品在该法规的保护下得以保留,无需EPA的额外审查。在该法律生效的前40年里,EPA仅对大约20%的新化学品完成了正式审查,并且没有权力处理该机构缺乏足够信息的新化学品,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化学品,包括PFAS,在没有经过全面审查的情况下就被允许进入市场的部分原因。
根据两党共同通过的《弗兰克·r·劳滕伯格21世纪化学品安全法案》(Frank R. Lautenberg Chemical Safet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 2016年TSCA修正案,该机构必须在所有新化学品获准进入市场之前对其安全性进行正式审查。根据这项新的重要新使用规则(SNUR), EPA现在必须在任何这些非活性PFAS再次使用之前进行现代,强有力的审查。
《有毒物质控制法》要求环保局编制、更新并公布在美国制造(包括进口)或加工的用于《有毒物质控制法》规定用途的每种化学品的清单,称为《有毒物质控制法清单》。TSCA还要求EPA将TSCA清单上的每种化学品指定为“活跃”或“非活跃”的商业化学品。“非活性”指定是指自2006年6月21日以来未在美国生产(包括进口)或加工的化学物质。
最终规则适用于所有在TSCA清单上被指定为“非活动”的PFAS,并且尚未受到SNUR的约束。EPA已将该规则与Active-Inactive rule规则的报告要求保持一致,该规则指定了这些“非活性”化学品。
如果一家公司想要使用这329种化学物质中的任何一种,他们必须首先通知环保署。然后,该机构将被要求根据2016年更新的法律对健康和安全信息进行强有力的审查,以确定新的用途是否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不合理的风险,并在重新开始使用之前实施任何必要的限制。PFAS的任何新用途都将在EPA于2023年6月宣布的评估新PFAS和PFAS新用途的框架下进行考虑。
自EPA于2023年1月提出该规则以来,一家持有与这些非活性PFAS相关的机密商业信息索赔的公司放弃了对其中12种物质的化学特性的索赔,这些物质先前列在TSCA清单的机密部分中。环保署将把它们转移到TSCA清单的公共部分。
自2021年以来,拜登-哈里斯政府已采取行动,加强国家在TSCA下的化学保障措施。
该机构提出了保护数百万人免受五种危险化学品危害的规则,包括一项禁止持续使用石棉的建议,一项禁止所有三氯乙烯的使用的建议,以及一项禁止大部分使用二氯甲烷的建议。原子能机构发布了TCEP的风险评估报告和1,4-二恶烷的补充风险评估报告,继续评估大约24种其他化学品,并已开始优先考虑另外五种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氯乙烯,这种化学品与东巴勒斯坦火车脱轨有关。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已提议更新管理该机构审查新化学品的法规,以取消PFAS的豁免。该机构还发布了一个安全处理新型PFAS和PFAS新用途的框架。
EPA最终确定了一项收集PFAS数据的规则,根据其国家PFAS测试战略发布了三项TSCA测试命令,以提高EPA对这些化学品影响的理解,并将更多的PFAS纳入有毒物质释放清单报告。
来源: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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