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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干货 | CLP 法规危害分类—环境危害(2项)
来源: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4-01-04 | 4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法规背景

CLP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是基于联合国全球统一的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No 1272/2008,通常称为CLP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生效。目的是确保高度保护健康和环境,以及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自由流通。 CLP在所有成员国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工业部门。

对于每天使用清洁产品或油漆等混合物的工人和消费者而言,这一点很重要。其中一些含有危险物质,需要小心处理,并远离儿童。

国际公认的分类标准和标签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例如,当将化学品的危害传达给使用它们的工人和消费者时,标准化的声明和象形图很有用。

二、那些物质需要通报

以下物质无论吨位多少,均需通报:

• 根据REACH法规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1吨/年)。如果制造商、进口商或唯一代表(OR)已按照CLP的分类和标签对该物质进行了注册,则不需要通报;

• 在CLP下分类为危险并投放市场的物质。这包括在CLP下被分类为危险物质,但豁免注册的物质,例如REACH第6(3)条所述的聚合物;

• 在CLP下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并以高于CLP附件I规定的浓度限制的混合物存在,导致该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以及该混合物投放市场的地方。

• 如果该物质不需要注册,也不符合危险分类的标准,则没有通报的义务;

• C&L的通报没有吨位要求。

三、通报主体

在市场上投放有害物质本身或混合物中有害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向ECHA通报该物质的分类和标签。

四、通报截止日期

供应商在该物质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将其分类和标签通知向ECHA进行分类和标签(C&L)通报的义务,通报信息将被输入到公开的分类和标签清单中,并且信息将能被公众在ECHA网站上获得。

五、危害性分类

 CLP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大类28项:

1) 物理危害  (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17项)。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等10项)。

3) 环境危害(如,水、臭氧层等2项)。


环境危害:

1.危害水生环境

臭氧消耗潜能值(ODP),是每种卤化碳排放源所独有的一个综合数值,反映与同等质量的三氯氟甲烷(CFC-11)相比,卤化碳可能对平流层造成的臭氧消耗程度。正式的臭氧消耗潜能值定义,是某种化合物的差量排放相对于同等质量的三氯氟甲烷而言,对整个臭氧层的综合扰动的比值。

《蒙特利尔议定书》,指议定书缔约方修改和/或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2.危害臭氧层

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本身的性质,可对在水中短时间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伤害。

物质的可利用性,是指物质成为可溶解或分解物种的程度。金属的可利用性,是指金属(M)化合物中金属离子部分从化合物(分子)的其余部分分解出来的程度。

生物利用率,是指物质被生物体吸收并在生物体内一个区域分布的程度。它取决于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生物体的结构和生理机能、药物动力学和接触途径。可利用性并不是生物利用率的前提条件。

生物蓄积,是指物质经由所有接触途径(即空气、水、沉淀物/泥土和食物)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

生物富集,是指物质经由水传播接触,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

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本身的性质,可对在水中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有害影响,其程度根据相对于生物体的生命周期确定。

复杂混合物,或多组分物质或复杂物质,是指由不同溶解度和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个物质复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混合物的特点是具有特定碳链长度/取代度数目范围的同系物质。

降解,是指有机分子分解为更小的分子,并最后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盐类。

ECx,产生x%反应的浓度。

长期(慢性)危害,对分类而言,是指化学品的慢性毒性,对在水生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该毒性所造成的危害。

NOEC (无显见效果浓度),是指试验浓度刚好低于产生在统计学上有意义的有害影响的最低测得浓度。NOEC与对照组相比,不产生在统计学上有意义的有害影响。

短期(急性)危害,对分类而言,是指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对生物体在水中短时间暴露于该化学品所造成的危害。








来源: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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