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就6项潜在的SVHC候选物质展开公众咨询,该咨询将于2023年10月16日结束,在此期间利益相关方可以在ECHA网站上发表评议意见,具体物质信息如下: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常见用途 |
2,4,6-三叔丁基苯酚 | 211-989-5 | 732-26-3 | 在加工过程中用作中间体/反应物,用于燃料和燃料添加剂的配方中,以及用于汽车和机械的维护或维修的配方中,包括润滑油和润滑剂。在加工过程中用作中间体/反应物,用于燃料和燃料添加剂的配方中,以及用于汽车和机械的维护或维修的配方中,包括润滑油和润滑剂。 |
紫外线吸收剂UV-329 | 221-573-5 | 3147-75-9 | 作为紫外线吸收剂广泛用于各类塑料和树脂材料。 |
光引发剂379 | 438-340-0 | 119344-86-4 | 用于纸张、金属和塑料表面的UV固化油墨和清漆。 |
紫外线吸收剂UV-326 | 223-445-4 | 3896-11-5 | 作为紫外线吸收剂广泛用于各类塑料和树脂材料。 |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 201-557-4 | 84-74-2 | 聚合物增塑剂,如PVC材质。 |
Oligomerisation and alkylation reaction products of 2-phenylpropene and phenol 2-苯基丙烯与苯酚的低聚和烷基化反应产物 | 700-960-7 | - | 用于聚合物、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填料、腻子、灰泥、造型粘土、油墨和调色剂。 |
2,4,6-三叔丁基苯酚主要用作橡胶防老剂、抗氧剂,其抗氧化效果与264相当,可用作天然橡胶以及各种合成橡胶如BR、SBR的防老剂,也可用在乳胶、聚烯烃塑料中。同时也是制备亚磷酸酯类抗氧剂633、641的主要原材料。
紫外线吸收剂UV-329为一高效光稳定剂,能吸收270-340纳米的紫外光, 具有挥发性小、不着色、耐萃取、耐迁移等特点。具有广泛的紫外线吸收特性,挥发性低,适用于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酯,硬质聚氯乙烯,聚碳酸酯,ABS树脂等。在透明制品及高温加工的工程塑料中尤具效果。与抗氧剂并用有优质的协同效应,可提高制品的耐候性和热氧稳定性。
紫外线吸收剂UV-326作为光稳定剂,可有效地吸收波长为270-380nm的紫外光线,在聚烯烃中有广泛的非食物直接接触的许可,它在高温时有低挥发性,对热降解有高抵抗性,因此,可在聚烯烃聚合和膜压成型过程中分解损失减小,在聚酯树脂中使用紫外保护,在树脂的热化过程中本品不会形成金属有色盐类。
UV光引发剂397经过测试可单独使用或者与适当的发剂(加184,651〉混合使用,用于纸张、金属和塑料表面的u固化油墨和清漆。UV光引发剂379特有的高吸收性使其特别适用于Uv固化油墨。UV光引发剂379结构类似于369,与369相比,UW光引发剂379具有更高的溶解性和固化效果,因此应用更为广泛。光引发剂379在UV固化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广泛用于光固化涂料、油墨、光致抗蚀剂等领域。
企业需履行哪些法规义务:
1)这些化学物质被称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包括按照附件XIII识别的,具有以下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能被确定为: (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 1A/1B类物质;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根据REACH法规附件XIII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根据科学证据确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可能造成与上述影响相当的严重影响(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且往往是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可被确定为高关注物质(SVHC)。如果一种物质被定义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物质清单中,最终列入授权清单(附件十四)。
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的物质,是从授权物质候选清单里选取的,也就是说物质要列入授权清单,首先要列入候选清单。候选清单是滚动的,根据REACH官方评估,最终大约有1500种物质会纳入该候选清单中。目前已经正式发布29批、共235种SVHC纳入该候选清单。
2)若成品的生产者、进口者或其他供应者的成品中含有候选名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其浓度超过0.1 % (w/w),则必须:
Ø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SVHC>0.1%,且出口量>1t/a,还需向ECHA通报,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Ø 2021年1月5日起,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物品中所含SVHC超过0.1%,就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信息;
对于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之前已经生产或进口而且列入候选名单之后依然供应的成品,同样具有提供SVHC信息的责任。所以,成品的供货日期是有意义的。需注意,上述责任没有吨位数的限制,例如1吨/年的物质同样适用。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提供成品中含有的每一种SVHC物质的名称。
3)SVHC通报截止日期:对于2010年12月1日前被纳入SVHC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完成通报;对于2010年12月1日之后被纳入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被纳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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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官方链接: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69827
由上海沐睿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合规筛选工具,通过对产品数据与法规有害物质数据库的筛选,准确分析找出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系统筛选可以避免人工筛查过程中疏漏的问题,提高MDS筛查的准确性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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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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