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起三类新的危害物质和混合物的等级分类、标签和包装(CLP)将生效,ECHA已公布有关申请日期及相关指引的资料。
赫尔辛基,2023年4月20日-欧盟委员会更新了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其中包括以下危害等级:
• 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害的内分泌干扰物;
•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非常持久和非常生物累积(vPvB);
• 持久性、流动性和毒性(PMT);非常持久和非常移动(vPvM)。
在应用CLP标准的指南更新之前,公司和成员国当局可以使用关于识别内分泌干扰物和评估PBT(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毒性)的现行指南。预计将于2024年完工。
新的危险等级将于2024年春季纳入IT工具IUCLID。从那时起,公司将能够在其分类和标签通知,REACH注册和产品和工艺导向研究与开发(PPORD)档案中,以及根据生物杀灭剂产品法规和毒物中心通知提交的文件中包含与新危害类别相关的信息。
在过渡期之后,公司必须表明该物质是否被归类为任何新的危害类别。
有关该规例开始适用于不同物质和混合物的过渡期和日期的资料,可在ECHA的网站上查阅。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授权法规,修订了CLP法规,该法规为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制定了新的危害等级和标准。
它适用于根据REACH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所有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它也适用于生物杀灭剂产品和植物保护产品中的活性物质,这些产品通常是欧盟统一分类的优先事项。
这项欧盟立法对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物质的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具有约束力。成员国在提出统一分类和标签建议时也将参考新的危害等级和标准。
新的危害类别是:
ED HH第1类和第2类(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
ED ENV第1类及第2类环境评估(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
PBT(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有毒),vPvB(非常持久性,非常生物蓄积性)
PMT(持久的,移动的,有毒的),vPvM(非常持久的,非常移动的)
新的欧盟危险说明:
危险种类和类别的代码 | 危险说明代码 | 危险说明 |
ED HH 1 | EUH380 | 可能会导致人体内分泌紊乱 |
ED HH 2 | EUH381 | 可能会导致人体内分泌紊乱 |
ED ENV 1 | EUH430 | 可能在环境中造成内分泌紊乱 |
ED ENV 2 | EUH431 | 可能在环境中造成内分泌紊乱 |
PBT | EUH440 | 在环境和生物体中积聚,包括在人体中 |
vPvB | EUH441 | 在环境和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体内大量积累 |
PMT | EUH450 | 对水资源造成长期和广泛性污染 |
vPvM | EUH451 | 对水资源造成非常持久和广泛的污染 |
申请日期
新规定将于2023年4月20日生效。从这一天起,成员国可以就新的危险等级提出统一分类和标签(CLH)的建议,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可以相应地对其物质和混合物进行自我分类。
授权法规生效后存在过渡期,在此期间,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尚未被要求根据新的危害等级对其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在此期间,新的危险等级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应用。
在过渡期结束时,所有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必须应用新的危害等级。
对于市场上的新物质,公司需要从2025年5月1日起遵守新规则,而已经在欧盟市场上的物质,公司需要在2026年11月1日之前遵守新规则。
不同的过渡时间适用于混合物,新的危险等级从2026年5月1日起适用于新的混合物,而公司必须在2028年5月1日之前更新现有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
一旦确定了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特性,就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分类。
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以及某些特定物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将已识别的危害告知供应链中的其他参与者,包括消费者。
这是通过在将物质或混合物投放市场之前按照CLP标签来完成的,当:
• 该物质或混合物被列为有害物质。
• 混合物中含有一种或多种超过一定阈值的危险物质。
• 该物品具有爆炸性。
CLP定义标签的内容和各种标签元素的组织,标签应牢固地贴在包装的一个或多个表面,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 向公众提供的包装中物质或混合物的标称数量(除非包装上另有规定)。
• 产品标识符
• 在适用的情况下,危险象形图、信号字、危险说明、预防说明和其他立法要求的补充信息。
CLP订定标签的一般规定,以确保危险物质和混合物的安全使用和供应。某些标签豁免适用于小包装(通常小于125毫升)或难以标签的物质和混合物。CLP规例附件I第1.3节列出了其他例子。豁免允许供应商从CLP通常要求的标签元素中省略危险和/或预防声明或象形图。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设计、制造和紧固,使其内容物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逸出。因此,包装材料必须坚固耐用,不能被内装物损坏。可更换的紧固装置必须允许反复重新紧固而不会泄漏内容物。
向公众提供的化学品的包装不得吸引或引起儿童的好奇,也不得误导消费者。包装不得有类似于食品、动物饲料、药品或化妆品的展示或设计。
防儿童紧固和触觉警告
如果向公众提供的物质或混合物显示出某些危害,或者产品含有甲醇或二氯甲烷,则必须使用儿童防护紧固件和/或触觉危险警告。触发这一义务的不同危害的概述可在“特定标签和包装情况”页面上找到,该页面也有链接。
有关标签和包装要求的详细指引,我们建议你阅读符合CLP规例的标签和包装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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