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4月14日),欧洲议会产品责任修订指令的联合报告员公布了他们的报告草案,建议对新立法进行重大调整。
新的产品责任指令(PLD)旨在更新当前的立法框架,以涵盖软件等数字产品。产品责任制度允许因产品缺陷而遭受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人索赔。
“共同报告员认为,PLD需要在受伤人员的利益和对缺陷产品负责的经济经营者的利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确保公平分配风险至关重要。”
举证责任
欧盟委员会的草案规定,当技术上或科学上难以证明产品的缺陷或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时,应假定存在这种缺陷或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对于像人工智能这样高度复杂的系统,反驳这种假设的责任将落在被告身上。但是,共同报告员帕斯卡·阿里蒙和弗拉德-马里乌斯·博托什不支持这种颠倒举证责任的做法。
报告草案中删除了可反驳的推定的提法。反过来,应要求索赔人只证明产品造成了损害,如果证明缺陷过于复杂,则应证明产品或缺陷极有可能是造成损害的原因。
议员们还希望在评估如此复杂的案件是否适用时咨询专家的意见。
证据收集
主要立法者提出了证据披露程序的保障措施,这意味着允许索赔人证明他们的索赔。
原文本规定,如果被告拒绝披露这些信息,法庭上将推定产品存在缺陷。这一关键条款已从报告草案中删除。
与此同时,主要欧洲议会议员介绍了被告要求法官披露索赔人关于索赔的“严格相关证据”的可能性。
在评估披露请求时,法官必须考虑现有的事实和证据、请求的范围和成本,以及请求是否涉及商业敏感信息,特别是来自第三方的信息。
此外,那些收到证据披露请求的人应该有机会听取法官的意见。
草案还提议,欧盟国家有权授权消费者保护组织代表消费者集体利益,收集证据,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损害赔偿
PLD仅指物质损害,如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非物质损害,比如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被有偏见的算法侵犯,不包括在立法范围内。
委员会还建议在财产损害的概念中包括“认识到无形资产日益增长的相关性和价值”的数据损失或损坏。
然而,两位议员将数据丢失和腐败从损害定义中删除,因为他们认为这方面已经包括在其他欧盟法律中。
报告草案规定,人身伤害还包括医学上公认的对心理健康的损害,“影响到受害者的总体健康状况,并经法院下令的医学专家证实”。
有缺陷
缺陷的概念在指令草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对于共同报告人来说,“当一种产品不能提供一个普通人有权期望的安全时,就应被视为有缺陷,这也是欧盟或国家法律所要求的。”
在评估缺陷时,关键的立法者希望远离“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和滥用”的概念,而倾向于更狭义的“产品的预期用途”。
换句话说,要要求损害赔偿,产品必须在按制造商预定目的使用时存在明显故障。与此同时,最终用户的期望已经从画面中消失了。
提供商应对本应通过更新解决的缺陷造成的软件损坏负责。共同报告人将这一设想限制在预期产品寿命或五年,以较短者为准。
这一时间限制来自《网络弹性法案》(Cyber Resilience Act),这是一部为联网产品引入基本安全要求的网络安全法。然而,这与该文件在议会的方向背道而驰,因为报告员Sandro Gozi建议取消五年的限制。
欧盟立法者还建议,在评估产品缺陷时,应考虑所有情况,包括其他相互关联的产品可能对缺陷产品产生的影响。
有限责任
该立法草案规定,人们起诉据称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背后的经济经营者的期限为10年。如果损害的症状迟迟没有显现出来,关键的议员们希望将时间限制从15年延长到20年。
公共存储库
该法律草案要求国家法院公布产品责任案件,以供公众了解。欧洲议会议员们希望欧盟委员会建立一个便于查阅的案件资料库,并随时更新。
[编辑:爱丽丝·泰勒]
来源:www.euract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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