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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H附件XVII清单删除十溴联苯醚等3项物质
来源:欧盟官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2-23 | 2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欧盟于2020年12月16日发布了REACH法规的修订案——Regulation (EC) 2020/2096,删除附件XVII清单中的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联苯醚,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3项,更新附录1-6中所列的CMR物质清单以及附录10中的偶氮检测方法,并对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1.更新第3项物质的限制条款

修订案删除了第3项物质(根据CLP法规分类为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的限制条款中已经失效的参考标记R65的相关描述,并删除了第6款和第7款要求。

2.删除第22,67,68项物质

因附件XVII第22项(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第67项(十溴联苯醚)以及第68项(全氟辛酸 (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已被列入欧盟POP法规(Regulation (EU)2019/1021),且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管控,故删除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这三条限制。其中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从2020年7月4日起实施。其余两项从2021年1月5日起实施。

3.更新第28,29,30项物质的限制条款

修订案在第28、29、30项物质(CMR物质)的限制条款中新增对法规(EU) 2017/745管控的医疗器械设备的豁免。

4.删除第46项物质的CAS号修订案

删除了第46项物质(壬基酚)的CAS号和EC号。因添加的CAS号和EC号容易造成混淆,使用户忽略了本项限制物质应包含壬基酚的所有异构体,故删除。

5.更新附录1-6

更新附录1-6的标题,并根据欧盟CLP法规的更新,在相关附录中新增近期被归为CMR的物质。

6.更新附录10

将附录10所述REACH法规附件XVII第43项偶氮染料的测定方法更新为最新版本。

REACH法规虽然删除了关于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联苯醚以及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使用这3项物质,欧盟只是通过其他法规对产品中的这些物质进行管控。因此,出口企业应全面关注可能管控自身产品的所有欧盟法规,而非局限于欧盟REACH一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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