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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盟CLP法规的相关问题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410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题一:谁必须通报分类和标签目录?

回答:在市场上投放有害物质的制造商和有害物质的进口商都必须向ECHA通报该物质的分类和标签。这适用于物质本身或含有高于相关浓度限制的危险混合物的物质,这导致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混合物,而不管市场上投放的数量。通报义务也将适用于在市场上投放符合REACH法规注册的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无论其分类如何。如同一制造商或进口商已在REACH法规下提交相同的资料(即符合CLP准则的分类),则无须另行通报。如果注册档案不包含该信息,则需要立即使用CLP信息进行更新。通报也可以由一组制造商或进口商完成。

 

问题二:哪些物质必须通报分类和标签目录

回答:下列物质,不论其数量如何,均须通报海关C&L:

  • 根据REACH法规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一吨/年)。这包括物质本身、混合物中所含物质以及REACH第7条规定其注册的物品中所含的某些物质。如果制造商、进口商或唯一代表(或)已按照CLP的分类和标签对该物质进行了注册,且其按照CLP第40(1)条提交的通报REACH,则无需提交这些物质的通报。特别地,对于已由或已代表进口商进行登记的进口商,无须作出通报。但是,对于尚未提交注册的物质,进口商必须在该物质上市后一个月内通报。

  • 按CLP分类为危险物质,并按吨位投放市场的物质。这包括在CLP下被归类为危险物质,但豁免注册的物质,例如REACH第6(3)条所述的聚合物;和

  • 在CLP下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并以高于CLP附件I规定的浓度限制的混合物存在,导致该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以及该混合物投放市场的地方。

根据CLP第40条,只有物质的制造商和物质或混合物的进口商有义务通报。因此,只有进口商才须将混合物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或须登记的物质通报目录。

 

问题三:是否只有每年生产或进口一公吨或以上的物质才会获通报?

回答:不,根据CLP第三十九条(b)规定,要求通报库存包括所有有害物质CLP的范围内,自行或混合物中包含以上法律定义浓度限制,进口或制造和放在欧盟内部市场。换句话说:通报的要求不限于每年生产或进口一吨或一吨以上的物质。

 

问题四:提交分类及标签清单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回答:向清单提交通报的最后期限是某一物质投放市场后的一个月。

 一个月的期限必须从一种物质投放市场的日期算起。这也适用于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但在2010年12月1日没有投放市场,但在2010年12月1日之后才再次投放市场的物质。

 例如,你们作为生产商或进口商在2010年11月8日向市场投放了一种物质,然后停止了一段时间,然后在2011年2月1日恢复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的一个月通报截止日期是在恢复活动后一个月,你的通报截止日期是2011年3月1日。


问题五:对于REACH注册截止日期为2018年的物质,是否有必要在注册截止日期之前通报C&L库存?

回答:是的,它是。通报独立于REACH注册截止日期。任何物质,无论是本身的还是包含在混合物中的,必须在公司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通报C&L库存。通报可以使用任何通报工具完成:http://echa.europa.eu/support/dossier-submission-tools/reach-it/notification-to-the-cl-inventory

 

问题六:一旦一种物质已通报海关货物清单,制造商或进口商是否仍须通报同一种物质,尽管该物质已在海关货物清单上?

回答:是的,他们会的。将该物质投放市场的每个法律实体必须作出通报。然而,制造商或进口商可能倾向于作为一个组进行通报,其中只有一个通报方代表其他通报方在REACH-IT中介绍通报,同时介绍后者的身份。

 此外,如果您正在使用在线REACH-IT工具提交通报,并且:a)该物质已经被其他制造商或进口商通报;b)你认为显示的C&L对该物质是合适的,你可以在“我同意”框中打勾,你的通报档案中的相关字段就会自动填写。


问题七:是否有必要向清单通报同样在REACH下注册的非有害物质?

回答:是的,它是。CLP第39(a)条规定,“根据法规(EC) No 1907/2006注册的物质”在上市时属于C&L库存的范围。因此,这适用于在REACH下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无论它们是否有害。如果某一物质未分类,则应在IUCLID 6档案中选择“未分类”选项,或在REACH-IT C&L在线向导中将其通知给清单时选择该选项。

但是,如果该物质不需要注册,不符合危险分类的标准,则没有通报义务。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种物质尚未被注册,则注册人/申报人应根据CLP第40(3)条的规定进行通报,因为通知独立于注册截止日期(另见FAQ ID = 209)。另请注意,如某公司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包括根据CLP进行的分类和标签,则该公司毋须向C&L存货目录提交另一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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