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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通过联邦可持续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和就业的行政命令
来源:www.whitehouse.gov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1-12-10 | 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为了重建联邦政府,使其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领导者,特此命令如下:

         第101条:气候危机已经给联邦政府带来了越来越大的风险和成本,联邦政府面临着广泛的风险敞口。在应对这场危机时,我们有一个千载难逢的经济机会来创造和维持就业机会,包括高薪的工会工作;支持美国工人向更可持续的经济转型;加强美国的社区;保护公众健康;推进环境正义。作为全国最大的单一土地所有者、能源消费者和雇主,联邦政府可以通过改变我们如何建设、购买和管理电力、车辆、建筑和其他业务,使之清洁和可持续,从而促进私营部门投资,扩大经济和美国工业。

       我们还必须在过去取得的进展的基础上,采取新的战略,提高国家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准备和抵御能力,包括推进联邦政府的战略规划、治理、财务管理和采购,以确保气候抵御能力的运作。

       因此,本届政府的政策是以身作则,到2035年实现无碳污染电力部门,不迟于2050年实现全经济净零排放。通过全政府参与的方式,我们将展示创新和环境管理如何保护我们的地球,如何保护联邦投资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如何满足美国所有社区的需求,以及如何扩大美国的技术、产业和就业。

102条:政府的目标。(a)到2050年带领国家走上净零排放的坚定道路,并实现本命令第101条中提出的政策,将需要采取大胆行动,改变联邦采购和运营,并确保向清洁、零排放技术过渡。通过整个政府的协调方式,联邦政府应利用其规模和采购权实现:

(i)按照本订单第603(a)条的定义,到2030年实现100%的净年度无碳污染电力,包括50%的24/7无碳污染电力;

(2)到2035年实现整车零排放100%,包括到2027年实现轻型整车零排放100%;

(iii)到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包括到2032年减排50%;

(iv)根据《联邦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Federal greenhouse ga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Guidance)的定义,到2030年,在联邦运作的基础上,将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在2008年的基础上减少65%;

(v)联邦采购产生净零排放,包括推行“购买清洁”政策,以促进使用具有较低隐含排放的建筑材料;

(六)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和运营;和

(七)以气候和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联邦劳动力。

(b)实现这些目标所需的行动和投资将保护环境、推动创新、刺激私营部门投资、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创造新的经济机会。根据该命令第511条,各机构应根据我的政府应对气候危机的政策执行该命令;帮助美国企业在战略性产业中竞争;创造和维持高收入的工会工作岗位,让工人茁壮成长;最大限度地使用美国商品、产品、材料和服务;并为所有美国人促进一个安全、公正、公平的未来。

201条:机构目标和目标。(a)在实施这一政策规定第101节的秩序,支持政府的成就目标102条款的顺序,每个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提出目标,包括年度进步目标适用,以满足要求的部分202年到206年的订单。

(b)环境质量理事会(CEQ)主席和管理和预算局(OMB)主任应审查各项指标,各机构应酌情将这些指标纳入本命令第503条所述的绩效管理制度。

202条:减少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根据《联邦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Federal greenhouse ga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Guidance)的定义,各机构应通过设定并实现以2008财年基线为基础的2030财年目标,减少其范围1、2和3温室气体排放。

203条:向100%碳无污染电力过渡。各机关应提高无碳污染电力的使用量,使其占每年设施电能使用量的100%,并争取以小时为单位的匹配使用量,到2030财政年度达到无碳污染电力的50%。此外,机构应当通过租赁、批出、许可等方式,授权使用其屋顶、停车构造物和毗邻土地等不动产资产,用于发展新的无碳污染发电和储能,促进新的无碳污染发电和储能。或其他机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204条:向零排放车队过渡。到2027财政年度末,各机构采购的轻型车辆应是零排放车辆。拥有至少20辆汽车的每个机构应制定并每年更新零排放车队战略,其中应包括优化车队的规模和组成;部署零排放车辆加油基础设施;在美国总务管理局(GSA)为该车型提供一种或多种零排放车辆选择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获取和部署零排放轻、中、重型车辆。

205条:建筑、校园和设施实现净零排放。(a)各机构应在2045年之前实现其建筑物、校园和设施的净零排放,并在2032年之前将建筑物、校园和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2008年水平降低50%,优先提高能源效率和消除现场化石燃料的使用。

(b)为了按照《联邦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的定义优先减少范围1的温室气体排放,各机构应使用根据该命令第510条发布的联邦建筑性能标准。

(c)为减少《联邦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规定的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净零排放建筑,各机构应:

(i)推行楼宇电气化策略,配合无碳污染的能源使用、深层能源改造、整体楼宇启用、节能节水措施,以及减少和巩固空间;

(ii)设计超过25,000平方英尺的新建筑和现代化项目,到2030年实现净零排放;

在所有新的联邦建筑设计、建造和运营以及翻新现有建筑方面执行环境质量委员会的《联邦可持续建筑指导原则》;和

(iv)根据《2020年能源法案》(公法116-133,Z部)第1002节的规定,使用绩效合同,以提高联邦设施的效率和弹性,部署清洁和创新技术,减少建筑作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206条:提高能源和水的效率。各机构应提高设施的能源效率和用水效率,并为2030财政年度制定全机构设施能源使用强度和饮用水使用强度的目标,同时考虑到各类建筑类型(如医院、办公大楼)和该机构建筑组合的组成。

207条:减少浪费和污染。各机构应尽量减少废物,包括产生需要处理和处置的废物;推进污染防治;支持回收产品的市场;和促进循环经济过渡,第二节中定义的2.0行动拯救我们的海洋(公法116 - 224),从垃圾填埋场每年将至少50%的无害的固体废物,包括食品和可降解的材料,和施工和拆除垃圾和残骸2025财政年度;到2030财年达到75%。

208条:可持续采购与采购。(a)各机构应减少排放,促进环境管理,支持有韧性的供应链,推动创新,并通过优先考虑可重复使用、翻新或回收的产品,激励可持续产品和服务市场;利用全生命周期成本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效益和节省成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购含有可回收成分、生物成分或节能节水的产品;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购买环境保护署(EPA)确定或推荐的可持续产品和服务。

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应考虑制定联邦食品采购政策,以减少相关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联邦食品供应链的可持续性。

209条:使联邦政府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各机构应根据其任务:

(a)制定或修订政策和进程,以促进气候适应型投资,促进适应气候变化并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

(b)开展气候适应分析和规划,作出与气候有关的财务和管理决策,并实施方案;

(c)改革不适应气候变化的机构政策和资助方案,增加社区、自然或建成系统、经济部门和自然资源对气候影响或相关风险的脆弱性;和

(d)发展和加强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支持气候适应规划和实施的工具。

301条:联邦供应链可持续性。联邦供应链应该通过创造和维持高薪的工会工作岗位、保护公众健康、促进环境正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来支持一个为所有美国人服务的政府和经济。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各机构应采取采购策略,以减少在联邦项目中采购或使用的产品中的承包商排放和隐含排放。

302条:供应商排放跟踪。GSA主管应根据根据5月20日行政命令14030第5(b)(i)条要求通过供应商披露收集的信息和数据,跟踪主要联邦供应商的温室气体排放、减排目标、气候风险和其他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行动的披露情况。(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并将协助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评估减少联邦供应链排放努力的结果。

303条:购买清洁。根据本订单第508条成立的采购清洁工作组应通过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署长向CEQ主席和OMB主任提供建议,在联邦采购和联邦资助项目中扩大对建筑材料具体排放和污染物的考虑的政策和程序,包括:

(a)确定应纳入“购买清洁”政策的污染物和材料,例如混凝土和钢材,并确定其优先次序,同时考虑到有关数据的可得性,包括环境产品声明中的数据,以及是否符合现有的环境报告要求;

(b)提出建议,以提高具体排放的透明度,包括供应商报告;审核环境产品申报和核实报告排放数据准确性的程序;建议赠款、贷款、技术援助或替代机制,以支持国内制造商提高报告和减少其生产的重点材料的具体排放的能力;和

(c)建议试点方案,鼓励联邦政府采购具有较低隐含排放的建筑材料。

401条:参与、教育和培训联邦工作人员。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并实现这一秩序的目标,需要对联邦政府的员工和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资,以便跨学科和职能有效地应用可持续性、气候适应和环境管理。各机构应培育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行动的文化;通过参与、教育和培训,培养员工的技能和知识;并将环境管理价值观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将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目标纳入执行人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绩效计划。人事管理办公室(OPM)主任应在本命令发出之日起90天内为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准备一份报告,概述在现有联邦培训项目中纳入或扩大环境可持续性和气候适应培训内容的机会。包括人事管理部门领导培训项目,以及将可持续性纳入绩效计划的策略。在编写本报告时,人事管理局局长应与能源部长、环境保护局局长、总务管理局局长,以及酌情与其他机构负责人以及联邦雇员工会进行协调。

402条:将环境正义。只有确保所有受机构业务影响的人在环境和健康危害方面享有同等程度的保护,才能实现环境正义。因此,至关重要的是,联邦政府应将环境正义考虑纳入可持续性和气候适应规划、方案和操作中。根据适用法律,各机构应考虑纳入2021年1月27日第14008号行政命令(应对国内外气候危机)第223条要求的Justice40倡议的建议,关于联邦政府如何进行投资,使总体福利的40%流向弱势社区,这些社区在历史上一直被边缘化,在住房、交通、能源、水、污水基础设施和医疗保健方面因污染和投资不足而负担过重,涉及联邦设施、车队和运营的运营规划和决策。各机构应在本命令第503条要求的年度可持续发展计划和气候适应与恢复计划中,将推进环境正义的行动作为可持续行动的一部分。

403条:通过公共、私营和非营利部门的参与加速进展。(a)通过与公共、私营和非营利部门以及工会和工人组织建立强有力的伙伴关系,我们可以更有效地促进清洁能源行业和就业机会的增长。根据本命令第501条重新设立的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以及各机构的负责人应寻求与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合作,以实现本命令的目标。

(b)酌情与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和其他机构负责人协调,人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应推动建立总统可持续发展高管计划,对来自私营和非营利部门的高级领导人进行任期有限的任命,为联邦政府带来创新视角和专业知识,并协助各机构开展与气候行动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工作。

501条:成立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办公室。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办公室在环境质量委员会内重新建立。EPA应向该办公室提供资金和行政支持。

(a)该办公室应由一名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干事领导,该干事由总统任命。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应领导制定政策、计划和伙伴关系,以实现本顺序所述的政策,推进联邦的可持续性和气候适应性运作,并确保联邦政府在应对气候危机方面以身作则。

(b)所有机构负责人应与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合作,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提供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可能要求的信息、支持和援助。

502条:机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员的指定和职责。此订单之日起30天内或30天的一个机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离开那个位置,机构负责人应指定一个机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并分配到指定的官方领导的责任机构规划、实现,和相关的行为,包括建立内部标准和绩效管理系统,以实现第101条的政策和第201 - 209条规定的目标和目标。机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应向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CEQ主席和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提供执行本命令所需的任何信息和援助,并与适用法律保持一致。

503条:机构规划和绩效管理。(a)各主要机构负责人应根据环境质量委员会提供的年度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年度可持续发展计划,描述实现该命令目标和要求的行动和进展。

(b)主要机构负责人应根据根据行政命令14008第211条提交的机构计划,制定、实施和更新气候适应和恢复计划。

(c)测查的椅子和管理预算办公室主任进行管理评审与每个主要机构,至少每年一次或更频繁,评估机构实施和进展计划按照这个顺序开发,在这个秩序,设定的目标和目标建立在这种秩序。

(d)鼓励主要机构以外的机构首长拟订、执行或增订计划,并参加本款下的管理审查。

504条:环境质素委员会主席的职责。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应与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协调:

发布指南,包括本订单第510(b)条所要求的指南,或在必要时为机构执行本订单修订现有指南,

(b)设立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委员会,就执行本命令的机构职责向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和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提供意见。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应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这些机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邀请测查的椅子,代表指定的其他机构首脑测查的邀请,包括来自OMB、能源部内的联邦能源管理项目,他是GSA内的联邦高性能绿色建筑办公室的主任,也是联邦环境正义方面的专家。

(c)根据适用法律建立适当的委员会、机构间小组或工作队,为环境质量委员会和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执行该命令提供信息、建议和协助。

505条:管理预算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应与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协调执行本命令第504条所载的职责,并在与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和国家气候顾问协商后,向各机构负责人发出关于机构执行本命令的定期绩效评估的指示,并编制记分卡,对主要机构执行本命令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506条:国家气候顾问的职责。国家气候顾问应与根据行政命令14008第203条成立的国家气候工作组协调,监测和评估朝着本命令第102条所列政府目标的进展。

507条:各机构负责人的职责。(a)为确保顺利执行本命令第101条所规定的政策和本命令第102条所规定的目标,各机构负责人应:

(i)制定一个全机构的战略过程,协调适当的机构职能和计划,以确保这些职能和计划考虑和解决这一秩序的目标;和

(ii)酌情发布或修改现有机构的政策、指令和指导。

(b)为了支持整个政府采取办法来实现该命令第101节的政策,鼓励独立机构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执行该命令的政策、目标和规定。

508条:建立联邦领导人工作组。以下联邦领导工作组特此成立,在CEQ内安置:100% 24/7无碳污染电力;零排放车辆舰队;零排放建筑;净零排放采购,包括一个购买清洁工作组;以及气候适应和恢复力。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应指定每个工作组的主席或联合主席,并就其成员和职责提供指导。工作组应每半年向国家气候特别工作组提供关于行动、调查结果和实现政府范围目标的进展的报告。

509条:政府的支持与协作。要实现该订单第102条的政府范围目标和第201至209条的机构目标,需要我们改变整个联邦政府的建设、购买和管理方式。支持整个政府的做法:

(a)根据适用法律,国防部长、能源部长和总务管理局局长应利用联邦政府的电力使用规模来聚集和加速新的无碳污染发电能力,以满足联邦能源需求。

(b)运输部长和总务管理局局长应与各州、部落和地方政府协调,促进零排放车辆的广泛采用,并在适当情况下,为非联邦政府购买者使用联邦政府的采购方案。

(c)能源部长应与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和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协调,向各机构提供工具和技术支持,以制定本命令第201条所要求的温室气体排放、零排放车辆、能源和水指标;并应收集、分析和报告代理数据,以监测和评估该订单目标的绩效。

510条:对机构的额外指导和说明。(a)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应与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和国家气候顾问协调,向各机构发出一份备忘录,就立即采取的行动和进一步要求提供指导,以实现该命令的政策和目标。

(b)为协助各机构遵守这一命令,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应与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局长协商后:

(i)在该命令发布之日起120天内,发布并根据需要更新为满足该命令的政策和目标提供指导、战略和建议行动的机构的实施指南;

(ii)根据本命令第205条,发布建筑性能标准,以支持联邦建筑组合实现净零排放;和

(iii)考虑向各机构发布指导意见,促进联邦设施的可持续选址,并加强联邦设施所在社区的活力和宜居性。

511条:各机构的负责人应按照本届政府的政策执行这一命令,以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和高薪的工会工作,解决气候危机,并实现公平和环境正义。这些政策包括2021年1月20日第13990号行政命令(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恢复科学以应对气候危机)、第14008号行政命令和第14030号行政命令中所载的政策,这些政策将我们的公共卫生、环境、将气候危机置于国家政策和规划的前沿,与环境正义、扩大经济、创造对实现这些目标至关重要的高薪工会就业机会一道;2021年1月25日第14005号行政命令(确保未来由所有美国工人共同创造),其中规定联邦机构应最大限度地使用美国制造的商品、产品和材料;2021年1月20日第13985号行政命令(通过联邦政府促进种族平等和对服务不足社区的支持),该命令指导行动,目标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提供政府承包和采购机会;以及2021年2月24日第14017号行政命令(《美国供应链》),该命令为加强美国供应链抵御气候变化的韧性、创造高薪就业机会、确保我们的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制定了政策。

601条:(a)该命令适用于机构在美国境内的活动、人员、资源和设施。如果机构负责人认为该申请符合美国的利益,则机构负责人可以将该命令全部或部分适用于位于美国以外的机构的活动、人员、资源和设施。

(b)的一个机构的负责人不适用这个活动,人员、资源、和设施以外的美国机构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行,此类活动、人员、资源和设施的方式符合政策规定的101条款的顺序。

602条:豁免的权力。(a)为保护情报来源和方法不受未经授权的披露,机构负责人可在符合国家安全利益的情况下豁免特定机构活动和有关人员、资源和设施受本命令的规定的约束,或在必要时保护卧底执法行动不受未经授权的泄露。如机构负责人根据本条发出豁免,该机构须在根据本条发出豁免后30天内以书面通知环境质量监督委员会主席。在切实可行的最大范围内,在不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各机构应努力遵守本顺序的宗旨、目标和执行步骤。

(b)机构首长可免除用于战斗支援、战斗勤务支援、军事战术或救济行动或此类行动或航天飞行器训练的任何车辆、船只、飞机或非道路设备,包括相关的地面支援设备,不受本命令的规定的约束。

(c)机构负责人可通过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向总统提出一项请求,要求以本节(a)和(b)小节未提及的任何理由豁免机构活动及有关人员、资源和设施。

603条:按以下顺序使用:

(a)“24/7无碳污染电力”是指在能源消耗的同一区域电网内为匹配每小时实际用电而采购的无碳污染电力;

(b)“机构”系指《美国法典》第5编第105节中定义的执行机构,不包括政府问责局和独立监管机构,如《美国法典》第44篇3502(5)中定义的机构;

(c)“购买清洁”是指促进购买具有较低隐含排放量的建筑材料的政策,同时考虑到与生产这些材料有关的生命周期排放;

(d)“无碳污染电力”是指由不产生碳排放的资源产生的电能,包括海洋能、太阳能、风能、水动力(包括潮汐、波浪、水流和热能)、地热能、水力发电、核能、可再生能源氢,以及从化石资源中产生电能,以满足美国环保署要求的积极捕获和储存二氧化碳排放;

(e)“隐含排放”是指每单位生产一种产品而排放到大气中的排放量,包括所有生产阶段,包括燃料和原料的上游加工和提取;

(f)“联邦领导人工作组”系指由副部长或同等职务组成的工作组,该工作组向联邦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和国家气候工作队提供关于执行本命令的建议,并报告实现本命令目标的行动和进展;

(g)“国家气候工作队”指根据第14008号行政命令第203条设立的国家气候工作队;

(h)“主要机构”系指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包括美国陆军工兵部队)、司法部、内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卫生和公共服务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运输部、能源部、教育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和国土安全部;环境保护局;小企业管理局;社会保障局;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人事管理厅;总务管理局;以及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604条:2018年5月17日的第13834号行政命令(高效联邦运作)被撤销。

605条:根据公法111-117第742(b)条,我确定该命令将取得与2007年1月24日第13423号行政命令(加强联邦环境、能源和运输管理)相同或更好的环境或能源效率结果。

606条:一般规定。(a)本命令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损害或影响:

(一)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在预算、行政或立法建议方面的职能。

(b)本命令应按照适用法律并视拨款情况执行。

(c)本命令不旨在,也不创设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可依法或衡平法强制执行的权利或利益。


小约瑟夫·r·拜登


 

白宫,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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