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物品中物質的限制
發布時間: 2021-05-28 14:08
REACH法規的全稱是“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即化學品的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該法規已於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並於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
REACH 制定了一套限制流程,針對可對健康或環境構成不可接受風險的特定物質,用於規範其製造、投放市場或使用。限制是管理其他 REACH 流程未能解決的風險的“安全網”。
REACH 法規限制的內容 是對 某種化學物質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會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風險,就會對其頒布生產限制、銷售限制和使用限制 。 2009 年 6 月 1 日,歐盟關於限制物質舊的監管條例 76/769/EEC 指令廢除,所有相關條例被歸入 REACH 法規統一執行。 任何化學物質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製品、物品中,只要該化學物質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在歐盟範圍內必須進行限制。
REACH附件XVII中列明瞭需要限制的化學品清單,目前限制物質清單更新到69項。
根據授權,如果沒有明確允許,禁止物質的任何使用
根據限制,如果沒有明確禁止,允許物質的所有用途
限制和授權過程是相關的,並且在實踐中對用途有類似的影響。然而它們的範圍不同, 參與者角色不同, 程序也有不同的起因。
• 與汽車行業的授權流程相似,汽車行業也針對限制流程採用了影響評估流程,為了能夠從總體上瞭解可能的限制對汽車企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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