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 法规》收取费用的付款时限,规定于《REACH 收费法规》,该法规后续经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C)第 340/2008 号及其修订文件修订(参见 https://qnapublic.echa.europa.eu/?ids=716),准确的付款截止日期以 ECHA 账单载明为准。
首次注册及注册更新账单费用
对于已提交注册以及注册更新的费用,费用的首期付款截止日期为账单通知送达当日起 14 个自然日。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首期付款截止日前)完成付款,ECHA 将设定第二付款期限。该第二期限(延期付款截止日)为首期付款截止日起 60 个自然日。
若在延期付款截止日前仍未付款,该注册无法通过完整性审核并将被驳回。
对于不涉及吨位区间变更的注册更新,注册人可在第二付款期限到期前,申请再次延期。实务中,该二次延期申请仅适用于:
注册更新中新增可收费保密声明产生的费用;
因法人主体变更产生的费用。
延期申请须在第二付款期限到期前,通过 ECHA 服务台提交,提交入口:https://echa.europa.eu/contact。
若延期截止日前仍未付款,该注册更新无法通过完整性审核并将被驳回。
PPORD 豁免通知及 PPORD 豁免延期申请账单费用
PPORD 豁免通知费用:首期付款截止日期为账单通知送达当日起 7 个自然日。
PPORD 豁免延期申请费用:首期付款截止日期为账单通知送达当日起 30 个自然日。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首期付款截止日前)完成付款,ECHA 将设定第二付款期限。该第二期限(延期付款截止日)为首期付款截止日起 60 个自然日。
若第二付款期限到期前仍未付款,该豁免通知或豁免延期申请将被驳回。
法人主体变更(LEC)账单费用
法人主体变更费用:首期付款截止日期为账单通知送达当日起 14 个自然日。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首期付款截止日前)完成付款,ECHA 将设定第二付款期限。该第二期限(延期付款截止日)为首期付款截止日起 30 个自然日。
若第二付款期限到期前仍未付款,该法人主体变更申请将被驳回。
授权申请(AfA)账单费用
授权申请费用:首期付款截止日期为账单通知送达当日起 14 个自然日。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首期付款截止日前)完成付款,ECHA 将设定第二付款期限。该第二期限(延期付款截止日)为首期付款截止日起 7 个自然日。
若第二付款期限到期前仍未付款,ECHA 将视为未收到该授权申请,申请不再继续处理。如需继续办理,只能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