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REACH丨705 - ​需要为该物质提供哪类分析数据?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10-26 | 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需要为该物质提供哪类分析数据?

REACH法规附件VI第2.3.5–2.3.7款规定了物质定性和定量鉴别所需的分析数据要求。多种光谱方法可用于确认物质身份,例如紫外 - 可见吸收光谱(UV/Vis)、红外光谱(IR)、核磁共振(NMR)以及质谱(MS)。必须提供定量方法(如气相色谱(GC)、高效液相色谱(HPLC)等色谱技术联用检测手段)的数据,用以确认物质组成。

对于部分物质,上述信息可能不足或不适用,在此情况下,可提供采用其他替代技术获得的数据。举例而言,对于无机物质,X射线衍射(XRD)、X射线荧光光谱(XRF)、原子吸收光谱(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 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 MS)等技术可能更为合适。

分析数据应当基于生产或进口状态下的该物质进行测试获得。

分析数据提交的技术指引,请参阅ECHA官网手册页面:https://echa.europa.eu/manuals 中的8.3.4章节。

更多信息,请参阅REACH指南文档页面:https://echa.europa.eu/guidance-documents/guidance-on-reach 中的3.3章节。

如要鉴别物质的(一组)纳米形态,需按照 REACH 法规附件VI第2.4.2–2.4.6款的要求,提供纳米形态表征的相关分析资料(粒径分布、形状与形貌、表面功能化、比表面积),同时附上对应的分析技术(例如电子显微镜)。更多详情,请查阅物质纳米形态相关问答(尤其链接:https://qnapublic.echa.europa.eu/?ids=1680、https://qnapublic.echa.europa.eu/?ids=1686)、REACH 指南文档 https://echa.europa.eu/guidance-documents/guidance-on-reach 以及 ECHA 手册页面 https://echa.europa.eu/manuals。





来源:ECHA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