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REACH丨673 - 儿童卫生用品是否属REACH附件XVII 51、52项管控?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10-13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拟用于儿童卫生用途的物品(例如浴盆、洗浴用品、浴盆防滑垫、发梳、洗浴温度计或指甲剪)是否属于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项和第52项的管控范围?

第51项和第52项规定:“儿童护理用品” 是指 “旨在方便儿童睡眠、休憩、卫生、喂食或供儿童吸吮的任何产品”。由于该类物品用于儿童卫生护理,应按照第51项和第52项定义视作 “儿童护理用品”。综上,用于儿童卫生护理的物品(例如浴盆、洗浴用品、浴盆防滑垫、发梳、洗浴温度计、指甲剪)受第51项、第52项邻苯二甲酸酯相关管控,其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必须符合该两项条款的规定。





来源:ECHA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