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欧盟正式将毒死蜱列入POPs法规管控清单
来源:欧盟委员会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9-14 | 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时间线体系

1.2025 年 4–5 月:斯德哥尔摩公约第 12 次缔约方大会(COP12)决议,将毒死蜱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 A,推动全球逐步淘汰该物质,设置公约层面特定豁免。

2.2026 年 6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规 (EU) 2026/1423,修订欧盟 POPs 母法规 (EU) 2019/1021,拟新增毒死蜱至附录 I A 部分。

3.2026 年 9 月 10 日: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OJ L 2026/1423)正式发布。

4.2026 年 9 月 30 日:本修订法规正式生效(公报发布后第 20 日),至此欧盟 POPs 法规禁限物质清单达到33 项。

背景说明:欧盟本次落地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欧盟境内植保产品、生物杀灭剂法规下,毒死蜱早已不再获批作为有效活性物质,因此欧盟 POPs 清单未设置任何特定用途豁免,仅保留无意痕量杂质的阈值。

二、物质基础信息

物质名称:毒死蜱(Chlorpyrifos,别名氯吡硫磷)

  • CAS 号:2921-88-2

  • EC 号(EINECS):220-864-4

  • IUPAC 名:O,O‑二乙基‑O‑(3,5,6‑三氯‑2‑吡啶基) 硫代磷酸酯

三、管控核心要求(POPs 法规 Article 4 (1)(b))

1.禁止生产、投放欧盟市场、使用毒死蜱本体;

2.仅允许作为无意产生的痕量杂质存在于物质、混合物、物品中;

3.限值:≤0.01 mg/kg(0.000001 wt%);

4.无欧盟本地特定用途豁免:即便斯德哥尔摩公约保留部分特定豁免,欧盟本次修订不采纳任何豁免条款,所有投放欧盟 / 欧洲经济区的物质、配制品、成品均适用该痕量限值。

5.适用对象:欧盟生产商、进口商、供应链各相关方;出口至欧盟的成品、原料、混合物均需满足该管控。

四、毒死蜱主要用途

毒死蜱属于有机磷类广谱杀虫、杀螨剂,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中等毒性,对水生生物高毒,存在持久性、生物富集性与长距离迁移性,神经发育毒性显著,孕期暴露可造成儿童神经发育损伤。

1.农业用途(历史主流):防治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茶树等作物上的鳞翅目幼虫、蚜虫等叶面与土壤害虫;

2.非农业 / 卫生用途:建筑物地基白蚁防治、木材蛀虫防控,卫生害虫(蚊、蝇)防治,兽用体外寄生虫药;

注:欧盟境内早已不允许将毒死蜱作为植保、生物杀灭活性成分使用,本次 POPs 列入是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角度实施全链条禁限,仅允许无意微量杂质存在。

五、合规要点小结

  • 法规:(EU) 2026/1423,修订 (EU) 2019/1021 POPs 法规;

  • 生效:2026-09-30;

  • 限值:物质 / 混合物 / 成品中毒死蜱无意杂质≤0.01 mg/kg;

  • 清单变化:POPs 附录 I A 部分增至 33 项;

  • 供应链管控:输欧产品需开展毒死蜱筛查,证明不超出痕量阈值。






来源:欧盟委员会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