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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9-10 | 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 年 9 月 9 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至 2026 年 11 月 8 日,反馈可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书面材料提交,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相关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意见反馈表同步对外提供。


GB 24549‑XXXX《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核心要点


性质:由原推荐性 GB/T 24549‑2020 升级为强制性国标

适用:M、N 类、公称工作压力≤70 MPa 压缩气态氢燃料电池汽车

建议实施 2028‑01‑01

新车型实施即执行,已获型式批准车型有13个月过渡期


一、与 2020 版主要修订变化

1.新增循环工况热机氢气排放、碰撞后安全、70 MPa 加氢通信、车载氢系统全套安全要求;删除原手册章节;术语将 “主关断阀” 改为自动截止阀,新增车辆氢气排放率。

2.将原 GB/T26990 车载氢系统、GB/T26779 加氢口的安全条款整合进本强制标准。

3.新增第 5 章同一型式判定、第 6 章标准实施;新增附录 A/B/C 三项规范性试验方法。


二、整车氢气排放核心指标

1.怠速热机:任意连续 3 s 平均氢浓度≤4.0%,瞬时≤8.0%。

2.循环工况热机(新增):

    • 浓度:连续 3 s 平均≤4.0%,瞬时≤8.0%;

    • 车辆氢气排放率≤8.0%(排放氢气质量 / 消耗氢气质量),用于管控隧道等半封闭场景氢积聚风险。

编制说明:8% 限值通过隧道仿真 + 多车型实车验证,重卡瞬态工况个别循环会超过 8%,需优化控制策略。测试按 CLTC‑P、CLTC‑C、CHTC 系列工况在底盘测功机开展,测量点在排气管截面几何中心。


三、整车氢气泄漏与报警(车内)

1.泄漏氢气不得直接流向乘员舱、行李舱、货舱及火源风险封闭 / 半封闭空间。

2.封闭 / 半封闭空间布置氢气浓度检测器:

  • 浓度达到2.0%±1.0%:声光报警(黄灯故障、红色泄漏报警);

  • 浓度达到3.0%±1.0%:立即切断氢气供应(可仅切断泄漏气瓶支路);阀门关断后需下次启动才可复位;

  • 检测器故障,向驾驶员报故障;报警信号不受昼夜天气影响。

3.M₁类车密闭舱整车泄漏试验:舱内氢气浓度任意时刻≤1.0%,附录B 规定密闭舱传感器不少于7个。


四、整车其他安全要求

1.电安全:满足 GB 18384;碰撞后安全执行 GB/T 44131。

2.车辆应具备剩余氢气排出功能;氢气余量低需声光提醒驾驶员。  

3.70 MPa 储氢车辆强制配备加氢通信,规避 Ⅳ 型瓶加注过热损伤气瓶风险;加氢时整车驱动系统不能移动。


五、车载氢系统强制安全要求(新增整合)

1.一般要求:高压管路采用氢相容材料;具备手动切断氢源功能。

2.安全保护:配置过流保护;自动截止阀为常闭,通电开启、断电自动关闭;TPRD/PRD 泄压出口防堵塞,泄压氢气禁止流入乘员舱、轮罩、朝车头、应急出口等。

3.气密性:检测点泄漏率≤0.167 mL/min,或浓度≤300 mL/m³。

4.安装强度:储氢瓶完成动态冲击、静态推力试验(最大相对位移≤13 mm)后,复测气密性必须合格。

5.环境适应性:完成高低温、湿热、振动、盐雾试验后,自动截止阀功能正常。

6.加氢口:内置单向阀、防尘盖;标识燃料、压力、气瓶到期时间;满足 GB/T 26779‑2021。

7.管路接头避免布置在封闭空间;高压部件可靠防静电接地。


六、同一型式判定(第 5 章)

规定:储氢瓶、氢系统部件、燃料电池发动机、整车参数变更到什么程度,需要重新做全套安全试验,还是部分项目试验,还是无需重测。

核心逻辑:储氢瓶 / 阀 / 加氢口发生关键变更,车载氢系统全套项目重测;燃料电池电堆、整车质量、高压部件变更,整车其他安全项目重测;软件版本在提供证明前提下允许变更。


七、三个规范性附录

附录 A:循环工况热机氢气排放测试方法,底盘测功机,规定不同车型对应工况,氢气排放率计算公式。

附录 B:密闭空间氢气泄漏试验规程,规定舱体尺寸、换气率、7 点传感器布置、浸车 12 h 后静态 8 h 试验、怠速试验流程。

附录 C:氢气泄漏报警装置功能验证,向传感器通入标定混合气,验证报警、关阀动作。


八、编制说明关键背景

1.推强制动因:商用车大规模运营,隧道、地下车库场景,氢气爆炸极限宽,原推荐标准约束力不足,把成熟安全技术提升强制底线。

2.和国际 GTR 13 对比:本标准独有循环工况热机排放、氢气排放率、加氢通信、剩余氢气排出、氢气低余量报警;报警阈值与 GTR13 略有差异,泄压增加车头、应急出口禁止释放的约束。

3.试验验证:乘用车、轻卡氢气排放率多在 2‑4%;部分重卡瞬态循环可达 9.3%,存在超 8% 风险,需系统优化排氢策略。

4.过渡期目的:给车企足够时间完成整车、氢系统、控制策略的改造与验证。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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