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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538 - 生产场地资料申报节点及多场地合并申报可行性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8-06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我在何种情形下需要提交生产场地相关资料?同一份通报内是否可以录入多个生产场地?


仅在欧洲经济区(EEA)境内生产成品物品的生产商,需要填报生产场地信息,物品进口商无需填写此项资料。

若贵司拥有多处成品生产厂区,可在同一份通报中列明全部厂区。同一法人主体下的多处生产场地,不得拆分单独制作多份通报。

通报文件须通过IUCLID系统编制,并上传至REACH-IT平台完成提交。更多详情可查阅《如何编制物品内含物质通报》手册第3章及第 7.3.2 章节。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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