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清单指什么?
满足《REACH 法规》第 57 条一项或多项判定标准的物质,可被界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列入候选清单。高度关注物质包括:
1.符合分类标准的1A 类或 1B 类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CMR)(依据第 1272/2008 号欧盟法规附件 I 第 3.6 部分);
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依据《REACH 法规》附件 XIII 判定标准);
3.经个案认定、有科学证据表明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且引发同等程度关切的物质(《REACH 法规》第 57 条 f 款),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候选清单刊载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官网。该清单依照《REACH 法规》第 59 条规定的程序(高度关注物质认定程序)制定。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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