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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产品分步恢复征收消费税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7-21 | 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0 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取消长期免税优惠,采取分两年两步走方式恢复消费税征收,同时对前沿新型电池实施阶段性免税,以税收杠杆引导电池产业高质量、差异化发展。

一、核心征税规则:两类时间节点,阶梯式上调税率

本次政策针对五类成熟储能、消费电池设置平稳过渡周期,税率分两档落地,无一次性加税冲击,给行业充足调整空间:

1.第一阶段(2026 年 9 月 1 日 —2027 年 8 月 31 日)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统一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结束自 2015 年以来长达十余年的免征政策。 覆盖场景包含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全钒液流电池、数码产品锂原电池、消费设备镍氢电池、家用无汞干电池等主流品类。

2.第二阶段(2027 年 9 月 1 日起长期执行)

上述五类电池消费税税率提升至电池基础标准税率4%,完成优惠退出、恢复常规征税制度。

二、配套差异化税收安排:成熟产业逐步征税,前沿技术持续减负

本次新政并非一刀切加税,采用 “成熟品类分步征税、新兴技术定向免税” 的精准调控思路,形成鲜明政策反差:

1.光伏电池延后调整

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征税节奏滞后一年:2027 年 4 月 1 日起按 2% 征税,2028 年 4 月 1 日起升至 4%,适配光伏产业发展周期。

2.新型电池阶段性免税(2026.9.1—2028.12.31)

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以及钙钛矿、叠层、砷化镓等新型光伏电池,在此期间全额免征消费税,政策倾斜下一代储能、动力电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落地,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突破。

三、政策落地配套征管细则(重点实操提示)

1.产品资质门槛:享受免税、减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必须符合对应国家标准,企业申报减免税前需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规检测报告,不合规产品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2.避免重复征税抵扣机制:企业外购、委托加工、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原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时,可按当期领用数量抵扣已缴消费税,减轻产业链叠加成本压力。

3.政策定位逻辑:一是完善消费税绿色调节职能,通过税收约束成熟电池行业盲目扩产、低价内卷;二是实现 “扶新控熟”,用税收成本倒逼成熟赛道提质增效,同时降低前沿技术产业化成本;三是分步缓冲设计兼顾产业链上下游,防止税负短期大幅转嫁终端市场。

四、政策行业影响要点

1.锂电、储能赛道成本上行

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是新能源汽车、大型储能核心材料,2026 年 9 月起新增 2% 税负,2027 年翻倍至 4%,电池生产、整车制造、储能集成企业生产成本将持续抬升,具备规模、议价能力的头部企业抗风险优势进一步放大。

2.镍氢、无汞原电池消费端小幅承压

民用充电电池、一次性无汞干电池厂商利润空间收窄,行业加速淘汰低效小产能,推动产品升级。

3.新型电池迎来发展窗口期

钠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长达两年多免税周期,显著降低研发与量产成本,利好相关企业扩产与技术迭代,加速我国新型电池技术全球竞争力建设。

结语

本次电池消费税调整是消费税制度优化、产业调控协同推进的重要举措。以 2026 年 9 月、2027 年 9 月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划分阶梯税率,既平稳实现成熟电池产品税收优惠有序退出,又通过差异化免税政策锚定产业创新方向。相关电池生产、加工、进口企业需提前梳理产能、成本及申报流程,主动适配新政周期,依托技术升级对冲税负上涨压力,推动行业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创新转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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