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卷宗中附带的分析数据,是否必须采用量产或进口的实物物质进行检测得出?
原则上,查询卷宗或注册卷宗内的分析数据,必须对应实际生产或进口的物质。因此,若你是欧盟境内生产商,提交的分析数据需由你自产样品检测得出;若从欧盟境外进口,则需提供境外生产商所产样品的分析数据。
我们知晓,若企业尚未开展生产或进口就需完成物质注册,上述要求会存在实操障碍。此种特殊情形下,ECHA可认可采用第三方来源的分析数据。
完成注册卷宗提交后的6个月内,你必须更新物质标识信息,匹配实际投产或进口的物质参数。逾期未更新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可针对物质身份开展专项合规核查。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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