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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409 - SDS信息界定及ECHA公开规则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6-16 | 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哪些内容属于安全数据表(SDS)相关信息?ECHA是否会公开该类信息?


依据《REACH 法规》第119(2)(d) 条规定,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必须公示安全数据表中所载、且未依据法规其他条款予以公开的信息,除非相关信息的保密申请获得批准。由于企业无需向ECHA提交完整安全数据表副本,官方明确了两类重叠信息:一是《REACH 法规》附录 II 规定需写入安全数据表的内容,二是法规第10条、附录I与附录VI要求录入注册卷宗的内容。

《REACH法规》附录II第3.1章节要求,注册人在纳米形态物质的安全数据表中,标注附录VI规定的、可界定该纳米形态的颗粒特性,其中包含附录VI第2.4部分列明的各项表征参数。

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且未因其他条款要求对外公示的数据,统一归类为 “安全数据表相关信息”:

  • 属于安全数据表必填内容

  • 属于注册卷宗申报内容

依据第119(2)(d) 条,以下信息可申请保密:

  • 法人主体信息

  • 注册编号

  • 生命周期描述及不建议使用场景

  • 纳米形态表征参数

  • 暴露场景相关内容

  • PBT(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与vPvB(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评估结论

  • 是否完成化学品安全评估(CSA)的说明

  • 物品使用寿命及不建议使用周期

  • 暴露场景相关内容

上述清单依据《REACH法规》附录II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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