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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269 - CLP附录六物质分类:是否需考量相关杂质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5-27 | 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在对CLP法规附录六所列物质进行分类和标签标注时,是否需要按照《CLP法规》第11条第1款的规定,考量可能影响物质分类的相关杂质?


需要

根据CLP法规附录六第1.1.1.4节规定,附录六条目通常不会标注杂质,除非该杂质会显著影响物质分类,这意味着CLP附录六的分类条目一般针对纯物质的毒性制定,并未考虑杂质因素。

因此,若上市物质含有附录六对应条目未列明的杂质,必须依据CLP法规第11条第1款,结合其中具有分类属性的杂质开展分类判定。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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