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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213 - ​​​向分类和标签名录(C&L名录)通报某种物质时,该物质的组分、添加剂及杂质是否也需要单独进行通报?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5-08 | 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向分类和标签名录(C&L名录)通报某种物质时,该物质的组分、添加剂及杂质是否也需要单独进行通报?


不需要。

物质中的组分、添加剂及杂质无需单独通报,即便这些物质具有危险性、且会影响该物质的分类结果,也不需要单独通报。

原因依据CLP法规第2条第7款对物质的定义:

“物质” 是指天然存在或通过任何生产工艺制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含为保持其稳定性所必需的任何添加剂,以及由生产工艺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可被分离、且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改变其组分的溶剂。

但是,若此类杂质、添加剂或组分也作为独立物质投放市场,则该类物质仍必须按要求进行通报。

IUCLID 6可在1.2章节中,注明为维持物质稳定性所需的各类杂质、添加剂的存在情况,以及其对所通报物质分类结果的影响作用。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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