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提交申报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向分类与标签名录完成申报的截止期限为:物质投放市场之日起一个月内。
该一个月期限须自物质实际投放市场的当日起算。
此规则同样适用于以下物质:2010年12月1日前已投放过市场、但在2010年12月1日当日并未投放,且在该日期之后才重新投放市场的物质。
举例说明:
若你作为制造商或进口商,于2010年11月8日将某物质投放市场,随后暂停投放,直至2011年2月1日恢复投放活动。
此种情况下,法定的一个月申报期限从恢复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申报义务截止日为2011年3月1日。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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