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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191 - ​植物保护产品或生物杀灭产品中含有的活性物质,是否必须按照CLP法规进行分类?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6-04-27 | 1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植物保护产品或生物杀灭产品中含有的活性物质,是否必须按照CLP法规进行分类?


是的,必须分类。自2010年12月1日起,植物保护产品或生物杀灭产品中所含的活性物质,必须依照CLP法规标准进行分类。

与工业供应链中供应和使用的其他物质不同,该类物质的所有危险分类通常会在欧盟层面统一协调。

统一协调分类收录于CLP法规附件VI的表3.1与表3.2中。

但若出现可能导致统一协调分类发生变更的新数据信息,应依据第36条第2款、第37条第1款、第4款、第5款及第6款规定,执行物质分类与标签的统一协调修订程序。

同时需注意:针对统一协调分类未覆盖的危险类别及细分项,法规第4条第3款规定的自我分类义务,同样适用于植物保护产品及生物杀灭产品。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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