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67/548/EEC号指令通报的物质(NONS),是否必须按照CLP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向分类与标签清单进行通报?
是的,依据第67/548/EEC号指令通报的物质(NONS 物质),需按照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标注和包装,CLP法规自2015年6月1日起废止该指令(第60 条)。
此类物质被视为已完成 REACH 注册。因此,其分类与标签信息必须纳入分类与标签清单(C&L Inventory),在NONS通报主体取得注册编号后,必须毫不迟延地在相应注册卷宗中更新CLP分类信息,无需再向清单单独通报。
对于依据67/548/EEC指令通报、年吨位低于1吨且未更新吨位区间的NONS物质,若该物质属于危险分类并投放市场,则必须向清单提交单独通报。也就是说,若该 NONS 物质年用量仍低于 1 吨,企业必须提交分类与标签通报;当年用量达到或超过1吨阈值时,则需以注册卷宗更新的形式完成申报。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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