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归类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CMR)物质、并被列入《CLP》附录 VI 中,但尚未被列入《REACH》附录 XVII 的第1至6项的物质,是否受到《REACH》附录XVII第28至30条所规定的限制?
不,只有附件十七附录(1 - 6)中列出的物质才受第28 - 30条限制的约束。
当物质首次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有危害的物质,并被纳入《CLP 法规》的ATP时,欧盟委员会会准备一份修订草案,将这些物质纳入《REACH》附件十七的附录中。随后,该修订草案必须依照《REACH》第68(2) 条的规定获得通过,之后这些新物质才会被纳入第28 - 30条的限制范围。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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