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授权清单”上的物质,其授权是如何获得的呢?
若申请人希望在许可到期后仍能持续使用该物质,那么就需要在“许可清单”中所规定的“最晚申请日期”内提交许可申请,申请应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就已申请许可的用途进行公开咨询期间,第三方可以提供关于替代物质和技术的信息,这些信息可在ECHA的网站上获取。
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将对申请给出草案意见,申请人将有机会对这些草案意见发表评论,RAC和SEAC将采纳最终意见,然后ECHA将将其发送给欧洲委员会,欧洲委员会将依据协调程序决定是否批准或拒绝该许可申请。
ECHA将建立一个公开可用的数据库,其中将包含委员会决定的摘要,关于许可申请程序的更多详细信息可在ECHA的网站上通过以下链接获取:http://echa.europa.欧盟/法规/REACH/授权http://echa.europa.eu/关注化学品/授权/授权申请提交页面。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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