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财经报道,当地时间12月22日,美国马里兰州陪审团作出一项裁定:强生公司需向一名因使用其婴儿爽身粉罹患癌症的女性支付15.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0亿元)赔偿,这一金额创下强生滑石粉致癌诉讼15年来单一原告获赔的最高纪录。
原告指控强生婴儿爽身粉中含有的石棉成分导致其患上间皮瘤——这种罕见癌症通常与长期接触石棉直接相关。陪审团经审理认定,强生公司对未能警告原告其婴儿爽身粉含有石棉负有责任。
面对创纪录的赔偿裁定,强生公司于12月23日明确表示将立即启动上诉程序。

报道提到,研究显示,爽身粉原料滑石粉的矿藏常常位于含石棉矿藏附近,滑石粉被开采时可能沾染石棉,强生公司否认所生产的爽身粉含石棉,称已做过广泛测试,确保产品没有受到石棉污染。
强生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保健产品制造商,婴儿爽身粉是其最畅销的产品之一,但该产品深陷滑石粉致癌争议已十余年。一些消费者指控其婴儿爽身粉和其他滑石粉产品含有石棉,导致长期使用者患癌。
2016年,阿拉巴马州法院首次判令其向卵巢癌患者赔偿7200万美元;2018年,密苏里州法院更裁定其向22名女性支付46.9亿美元赔偿。截至目前,强生面临的同类诉讼已超6.7万起,多数原告指控产品导致卵巢癌,间皮瘤相关案件占比虽低但赔偿金额往往更高。
2020年,强生宣布,在美国和加拿大停止生产含滑石粉的婴儿爽身粉,停售理由是产品因为致癌风波导致销量下滑,之后将以玉米淀粉为主原料的产品来替代。2023年,强生在全球范围内停止生产带滑石粉的婴儿爽身粉。
记者注意到,目前强生在淘宝的旗舰店所售婴儿爽身粉均标明采用天然玉米粉。产品详情页显示,爽身粉0添加酒精、邻苯、二甲酸盐以及色素、尼泊金和防腐剂,玉米淀粉含量达99%。其特别强调,爽身粉不含石棉类原料(吸水力差)、不含松科植物类原料(潜在致敏风险)。
尽管强生坚称产品安全,但有媒体的深度调查及多份法庭证据均指向其长期知情隐瞒。目前,全球仍有大量案件处于审理阶段。此次110亿元赔偿的判决结果,或将影响后续数万起诉讼的走向。
欧盟REACH附件十七-限制条件
限制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化学品风险影响的工具。限制措施通常会限制或禁止某种物质的生产、投放市场或使用。在某些情况下,限制措施可能会规定具体条件,例如技术措施或标签要求。可对任何物质单独、以混合物形式或在制品中施加限制,该物质甚至可能属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规定的需进行注册的物质。
限制不适用于现场隔离的中间体、科研用物质以及仅通过化妆品使用对人类健康构成风险的物质。
条目6:
石棉纤维
(a) CAS.12001-28-4 青石棉
(b) CAS.12172-73-5 铁石棉
(c) CAS.77536-67-5 直闪石
(d) CAS.77536-66-4 阳起石
(e) CAS.77536-68-6 透闪石
(f) CAS.12001-29-5、32207-32-0 温石棉
限制条件:
1. 禁止此类纤维及故意添加此类纤维的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 然而, 如果成员国已经根据当时版本的法规内容对2016年7月13日已经投放使用的电解设备中的含温石棉的隔膜进行了豁免, 那么第一小段的内容在2025年7月1日前不适用于这些设备中隔膜的使用以及仅仅用于维护保养这类隔膜的温石棉, 前提是这些应用是符合指令2010/75/EU 中允许使用条款的。 所有受益于此条豁免的下游用户应在每个日历年的1月31日向相关的电解设备所在地的成员国发送一份报告,表明根据豁免在隔膜中使用的温石棉的量。成员国应将该报告的副本送交欧洲委员会。此外,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成员国要求下游用户监测空气中的石棉,并将监测结果包含在上述报告中。
2. 2005年1月1日前,允许第1条所提及的已安装和/或正在使用的含石棉纤维的制品的继续使用,直到其被弃置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为止。但成员国出于保护健康原因可禁止用上述制品直至其被弃置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为止。成员国可以允许在采取了具体措施能够给予人的健康高水平保护的情况下,第1条所提及在2005年1月前已安装和/或正在使用的含石棉纤维的物品的继续投放市场。成员国应该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将这些措施告知委员会。委员会应该保证这些信息能够为公众所得。
3. 在不与共同体对有关危险物质和混合物分类、包装和标记的其他规定的实施相抵触的条件下,如按此前废除的规定所允许出售和使用的这些纤维及含有这些纤维的制品应带有满足本法规附件7规定的标记。
石棉用途:
汽车可能含有石棉的零部件:离合器摩擦衬片、制动衬片、发动机舱隔热垫、非金属气缸垫、排气歧管垫片、离合器盖密封垫、油底壳密封垫、磁电机盖密封垫、机油滤清器支架垫、水泵垫、曲轴后端盖密封垫、凸轮轴位置传感器座密封垫、机油泵垫、排管隔热罩、消声器连接器等。
上海沐睿解决方案服务
汽车是由大于10000个不同零件组成,用的材料也比较复杂,有各种金属材料、塑料、橡胶、陶瓷、皮革、织物、玻璃、液体、胶粘剂等,相同材料不同的生成企业的工艺配方却不同,这也导致汽车材料应对法规符合性的复杂性,上海沐睿成立于2014年5月,主导立项REACH团标-汽车行业重点管控化学物质 《第1部分:应用指南-T/ZTCA 011.1—2022》、《第2部分:检测指南 T/ZTCA 011.2—2024》,已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及2024年04月12日正式发布。
原文官方链接:
https://www.ttbz.org.cn/OrganManage/Detail/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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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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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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