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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进口物质、混合物及产品存在不合规情况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5-12-11 | 4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在欧盟范围内开展的针对进口物质的专项检查项目发现,混合物中每三种物质中就有一种未进行《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的注册。此外,一些进口的消费品中存在受限的有害物质,且其含量超过了允许的限度。

2025年12月10日,赫尔辛基——在29个欧洲经济区国家中,检查人员进行了2603次有针对性的检查,以核实进口商品是否符合欧盟化学品法规“REACH”的登记、限制和授权要求。

执法行动及建议

执行论坛工作小组主席亨里克·赫德隆德表示:

“我们与海关及国家执法部门通力合作,进行了多次检查,这有助于我们制定出最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进口产品符合欧盟化学品法规的要求,此举将加强未来的监管工作,并使其更具成效性。”

通过这种协同式的执法行动,我们能够防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入欧洲经济区市场,从而保护了健康和环境。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欧洲单一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各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该项目的结果表明,制定一个信息充分且设计合理的抽样和目标选择策略对于开展执法活动至关重要。此外,结果还显示进口商在进行进口操作之前需要了解《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的相关义务。他们应当获取分析报告或其他能证明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证据,报告中还包含了其他相关建议。

在产品投放流通前进行的检查中,几乎所有被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要么被禁止进入欧洲经济区市场,要么只有在采取了纠正措施后才被允许进入该市场。

注册要求

在对各类物质及混合物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在所检查的混合物中的每三种物质中,就有一种缺少了必要的注册证明。对于单独进口的物质,有7%的情况缺少注册证明,这些不合规率高于以往项目中所发现的水平。

该论坛发现,那些将含有未经注册物质的混合物投放市场的进口商往往并不清楚自己所投放的是何种物质。

限制要求

检查人员还对超过1300种进口混合物和消费品进行了检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的限制要求。他们发现,有16%的产品含有违反限制规定的有害物质,例如,这些物质的含量超过了允许的浓度,从而对人类健康构成风险。大多数检查针对的是进口珠宝,检查其是否含有镍、镉和铅等物质,但许多检查还针对玩具和纺织品。论坛发现,与之前的调查结果相比,珠宝方面的状况没有改善,结果表明,进口珠宝持续含有受限制的重金属,尤其是镍。

执法部门还对进口的高关注度物质(这些物质需进行授权审批)的授权事宜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审查了21起此类案例,其中有4起存在授权缺失或已过期的情况。

该项目中的控制措施是针对那些预计会出现违规情况的产品而设定的,因此,这些结果并不能直接反映出进口到欧洲经济区市场的所有产品的总体违规率。


未履行注册义务

需要进行注册义务检查的物质来自55个不同的国家,其中,被检查的注册义务物质数量最多的来自中国(417种)、英国(200种)、土耳其(147种)、美国(87种)和印度(60种),对于大多数原产国(41个国家)而言,每个国家被检查的物质数量均少于10种。

按物质的来源国对总体结果进行的细分分析

原产国对原产国所规定的需进行注册登记的物质的全面检查各原产国对需进行登记的物质的检查比例不符合规定的物质数量原产国的违规率

中国

299

37%

47

16%

英国

89

11%

25

28%

土耳其

80

10%

38

48%

美国

61

8%

4

7%

印度

54

7%

10

19%

其他国家

220

27%

22

10%

结果表明,不符合注册要求的物质中,来自中国的数量最多(占37%),其次是英国(11%)、土耳其(10%),然后是美国(8%)和印度(7%)。然而,将来自某一国家的不符合规定物质的数量与该国被检查的物质总数进行比较时,情况则大不相同。在各国家中,针对注册的特定不符合率最高的是来自土耳其的物质,其不符合率为48%,其次是英国(28%)、印度(19%)和中国(16%)。在这五个主要来源国中,美国的不符合率最低,为7%。

不遵守限制义务

国家能源局(NEA)和/或海关在23个国家进行了1329次限制检查,在这些检查中,1168项是针对物品的,161项是针对可能含有限制性物质的混合物的。


检查的产品数量

存在至少一项不符合项的不合格产品数量

不合规率

物品

1168

196

17%

混合物

161

18

11%

总和

1329

214

16%

对这 161 种混合物进行了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含有被列为致癌、致突变或致发育障碍物质(CMR)的成分、防冻液中的甲醇、1,4-二氯苯、二氯甲烷,以及胶水中苯、氯仿和甲苯的特定限制要求。对空气清新剂进行了分析,以检查其是否符合CMR限制要求,重点检查了物质利利卡和1,4-二氯苯,同时也包括一些卫生纸/厕所纸片。混合物的违规程度低于物品,这可能是因为企业对化学产品的义务有更好的理解和执行。

对珠宝的检查

对限制措施的大部分检查都集中在珠宝上,通常,每件珠宝都会检查三项限制指标(镍、镉和铅)。其中,镍的违规率最高(20%),检查工作由海关或国家能源局(NEA)执行。

总体而言,对于违规的珠宝,大多数(108件)未被允许自由流通并被销毁,其余的则是海关放行后进行的检查,以便其能够自由流通。

珠宝

检查的产品数量

违反限制规定的次数

不合规率

第23

754

40

5%

第27项 镍

501

100

20%

第63

755

37

4%

将REF-12的结果与之前论坛的项目进行对比后可以发现,与镍限制相关的违规情况在REF-12中明显增多。这可能是由于边境处可用的筛查工具增多,从而能够快速识别出更多含有这种限制物质的产品。然而,快速筛查方法也用于镉和铅的检测,而这一增长趋势在铅检测中并未显现出来。

关于各项限制条款的检查结果(按限制条款的条目顺序排列)

条目/物品/混合物

检验的产品数量

不合格产品数量

不合格率

证据:公司提供的文件

证据:由NEA/海关进行的分析

第6项
 石棉(无线电控制模型车的零件)

28

7
(原产国:中国)

25%

100%

——

第23项:镉
类别(例如:塑料玩具、鞋类及纺织品的塑料部件、低密度聚乙烯、焊接填充物)

69

3
(原产国:中国)

5%

100%

——

第27项:镍

金属制品(发夹、单/双插头式发夹、腰带、珠宝材料)

17

11
(原产国:中国)

65%

81%

19%

第30项
    利莉亚尔(空气清新剂、香氛产品)

79

0

0

4%

96%

第43项 
纺织品、鞋类

34

0

0

74%

26%

第47项
     柠檬黄色鞋类、皮革制品

19

3
(原产国:中国、埃及、越南)

16%

10%

90%

水泥

9

1

11%

100%

——

第50项:多环芳烃(PAHs)
地板覆盖物/垫子

1

1
(原产国:中国)

100%

——

100%

第51项: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BP)

玩具

136

8
(原产国:中国)

6%

——

100%

塑料鞋

60

10
 (原产国:中国、越南)

17%

——

100%

塑料聚氯乙烯健身用品

3

0

0

33%

66%

塑料聚氯乙烯浴室配件

9

4
 (原产国:中国、塞尔维亚)

44%

25%

75%

第63

鞋类中的铅含量

11

2
 (儿童鞋)(原产国:中国)

18%

——

100%

第64项
    1,4-二氯苯 洁净空气剂

6

0

0

50%

50%

WC 桌子

2

0

0

100%

——

第69项 甲醇
除霜液

2

0

0

100%

——

第72项 CMR
  脚套中的甲醛含量

43

3
(原产国:孟加拉国,中国)

7%

——

100%

第75项
纹身颜料

0





对强力胶水的检查

总共对10种产品进行了氯仿、甲苯和苯的检测,结果均显示这些产品均符合标准。

对塑料制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检查

邻苯二甲酸盐的检查主要针对玩具,但也有几项检查是针对塑料消费用品进行的,如塑料鞋、健身和沐浴用品等,对于玩具,进行了136次检查,不合规率为6%。

考虑到在“安全门”项目中每周都会有多次关于玩具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该项目下玩具的非合规率非常低(6%)。此次检查的玩具总数也较少(仅136 件),这可能表明国家环境局更倾向于在市场监督活动中而非进口环节进行此项限制的检查,因为存在分析方面的限制。除了邻苯二甲酸盐的实验室分析存在困难之外,这可能还由于缺乏快速且可重复的筛查方法。

塑料鞋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非合规率略有较高,这是近年来才被检查的一个产品类别,因为这类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得越来越多,而且消费者日常也会使用,一个令人担忧的因素是,在所检查的极少数(9件)塑料浴具配件(例如垫子)中,有近一半被发现含有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超过了0.1%,因此不符合标准。

皮革制品中的偶氮染料和六价铬

在对19种皮革制品的六价铬含量进行检测后,有3种产品被发现不符合标准,不合格率为16%。在与海关合作的试点项目中,对于同类型的产品,论坛观察到六价铬限制的不合格率为17%,这与REF-12观察到的数值一致。

对于第43项(偶氮染料),未发现任何不符合项,这与与海关进行的试点项目结果相似,再次证明了使用这些物质的情况可能已经停止。

对鞋类的检查

一些国家环境局对鞋子的塑料部件进行了镉和邻苯二甲酸盐的检测,对皮革鞋进行了六价铬和偶氮染料的检测,对鞋子纺织部分的甲醛进行了检测,甚至对鞋子金属部件中的铅也进行了检测,然而,没有迹象表明这些检查是针对同一产品的,很可能恰恰相反,这支持了这样的结论,即国家环境局在分析产品是否符合所有适用限制方面可能存在困难,可能是由于分析类型的不同以及每个产品分析的高昂成本所致。

镉是《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中最早且涵盖范围最广的限制项目之一,涉及多种类型的基质、混合物和制品,在本项目中,国家能源局选择了对以下产品进行检查(除了珠宝之外):塑料玩具、鞋类塑料部件和纺织品、低密度聚乙烯(LDPE)以及钎焊填充物,这些产品的总体不合规率为5%。需要考虑到的是,这些检查仅依据企业提供的书面证据进行,相比之下,在REF-10项目中,塑料制品中镉的违规率仅为3%。

甲醛

一些非紧急行动小组还对纺织品中的甲醛含量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在对43件样品进行检测后,有3件不符合标准,不合格率为7%。

其他内容——综合检查

在该项目中,与以往的类似项目一样,非紧急行动小组可以自由选择并优先确定在海关检查时需要检查的限制项目。根据所提议的优先顺序,他们大多选择了那些他们能够进行更深入风险分析的项目、那些之前行动中已知存在不合格情况的项目以及通常在市场监督活动中会检查的项目。

在该项目所报告的限制控制措施中,对于一些通常会进行检查的项目却未进行检查,比如纺织品中的CMR(除了甲醛之外的其他物质)、纹身墨水、二甲基富马酸(DMF)、D4和D5(在清洗后的化妆品产品中)、多环芳烃(仅进行了一次检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影响海关层面目标风险评估的TARIC编号范围过广、分析成本较高以及这些项目缺乏既定且常规的分析方法,一些非现场分析机构并不使用公共实验室来进行分析,而是使用私人实验室。

因此,成本因素以及此类私人实验室的可用性也需要考虑,因为在参考项目运营期间,某些分析是罕见的、昂贵的且需求量大的。此外,除了珠宝之外,非现场分析机构也不选择针对每种产品和每种材料进行综合检查,例如,纺织品仅针对一种物质进行了分析,皮革制品根本没有对DMF进行测试,而塑料制品中也没有对PAHs进行测试。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尽管在论坛项目中对每个产品进行综合检查总是更为理想的做法,但鉴于上述原因,这种做法在执行方面很可能面临巨大挑战。

公司提供的证据

为了检查附录17条款的遵守情况,进行了312次书面检查,使用化学分析方法检查了1033次,并且有些检查同时进行了这两种方式。

对于上述的书面检查,进口公司提供了163份测试报告,在56个案例中,有由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分析报告,在30个案例中则有非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分析报告,此外,还提供了其他类型的文件,例如公司的内部分析报告。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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