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工信部丨公开征集对《车辆出厂合格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来源: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司 | 作者:沐睿科技 | 发布时间: 2025-10-22 | 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车辆出厂合格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

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车辆出厂合格证》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pdf 

   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10月21日



目的、意义: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生产、流通及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重要管理标准《车辆出厂合格证》,其信息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车辆出厂合格证》作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技术依据,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面对新能源汽车电池溯源等新需求,现行标准的部分条款需要进行补充及优化,从而去顺应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合格证包括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为核心,在合格

证上完整、准确地展示其关键信息,旨在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监督管理,从源头筑牢产品安全防线,支撑汽车行业生产者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样式及项目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其非完整车辆、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挂车、无轨电车、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等车辆在制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后,随车配发的《车辆出厂合格证》。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本标准属于行业管理标准,结合国内行业管理特性和要求进行修订。《车辆出厂合格证》规定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样式及项目内容,有2007年及2020年两个版本,是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文件。 国际方面,欧盟在法规(EU)2022/1177 中规定了合格证的模板格式要求;美国在49 CFR Part 567中要求制造商为每辆车出具合格证标签(Certification Label),包括 VIN、制造信息等。






来源: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司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汽车法规合规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多年来,为上汽,长城,宇通,大通,爱驰,蔚来等OEM提供汽车环保法规合规服务,团队跟踪与研究全球的环保合规,期待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服务。www.automds.cn

详情咨询info@murqa.com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和立场。转载请注明来源;文章内容如有偏颇,敬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