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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丨SVHC通报时是否需要考虑之前生产的?
来源:ECHA | 作者:沐睿环境-莉哥 | 发布时间: 2025-04-09 | 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根据REACH第7(2)条计算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吨位时,我是否必须考虑该物质被列入候选清单之前生产/进口的吨位?

对于连续生产/进口至少三年的物品,申报的吨位必须与这整整三年生产/进口物品中所含物质的平均吨位相符。如果物品中的物质仅生产或进口了整整两年,则必须通报这两年的平均值。但是,如果物品中的物质是在上一个日历年之后才生产或进口的,则吨位将仅根据上一个日历年计算,而不会进行平均计算。

例如,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被列入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由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通报。生产商或进口商应提供前三年或两年的平均吨位,或2010年的平均吨位,具体取决于他们连续进口或生产该物品的年数。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在物品中物质通报的吨位计算中考虑了列入候选清单之前物质的体积。

如有关物品在当年开始生产/进口,你应在超过1吨限额后立即通报,在这种情况下,请指出全年的预计吨位范围。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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