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End-of-Life Vehicle)即报废车辆指令。ELV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有2个内容,一为2003年7月以后生产的汽车禁用铅、镉、汞和六价铬四种有害物,第二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回收费用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由制造厂承担。 回收指令确定了欧盟报废汽车“再使用与再利用”和“再使用与回收利用”的两个阶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标,并明确说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属。
每年欧洲有超过600万辆汽车报废,被当作废物处理。当报废车辆(ELV)没有得到妥善管理时,它们可能会造成环境问题,欧洲经济损失数百万吨材料。汽车制造业是钢铁、铝、铜和塑料等主要原材料的最大消费者之一,但很少使用回收材料。虽然电动汽车材料的回收率一般很高,但所产生的废金属质量很低,只有少量塑料被回收利用。
欧盟关于报废车辆的指令2000/53/EC(“ELV”指令)禁止在车辆中使用某些物质。根据第4(2)(a)条,“成员国应确保在2003年7月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车辆材料和部件不含铅、汞、镉或六价铬,附件II所列情况除外。”该指令的附件II列出了豁免本条规定的有限数量的应用,以及根据第4(2)(b)(iv)条(如适用)的豁免范围和到期日期和标签要求。
对豁免请求的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 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并澄清利益相关者提出的问题;
➢ 考虑之前对豁免的评估,以及根据其他相关立法进行的评估,例如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RoHS指令(2011/65/EU)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法规(EC) No 1907/2006;
➢ 根据指令第4(2)(b)(ii)条,对上述豁免是否仍然合理进行明确和有力的评估,包括明确和明确的更新措辞建议以及必要时的审查或到期日期;
➢ 评估特定限制物质的使用是否仍然不可避免或相反,是否以及如何通过改变设计或替代限制物质来避免其使用;
➢ 告知公司为寻找替代品所做的努力,以及是否有替代技术/材料在到期前可用;
➢ 如果存在替代品,说明是否有任何科学、技术或其他原因证明该替代品不被使用或不可用;如果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其益处;
➢ 根据其他欧盟政策,如资源节约型欧洲、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可持续工业政策、原材料倡议等,评估替代品的使用情况;
➢ 说明使用该物质/替代品的任何类似用途,以及为何该物质/替代品不适合有关用途、和说明必要的过渡期,并包括对备件的管理规定。
关于Annex II第2(c)(ii)、3、8(e)和8(g)(ii)项豁免的第12次适应科技进步的利益相关者咨询已经结束。
序号 | 均质材料、零件和组件 现行豁免条款 | 申请人 | 建议 | 建议的到期日期和范围 |
2(c)(ii) | 不包括在条目2(c)(i)内的含铅量以重量计不超过0.4%的铝合金 | ACEA等,欧洲铝业 | 含铅重量不超过0.3%的铝铸造合金中的铅,只要这些铅来自回收的含铅铝废料 | 2026年12月31日以后通过型式认证的车辆及其备件 |
3 | 含铅重量达4%的铜合金 | ACEA等,Wieland | 没有可能建议,如果延续,保持当前的条款。 | 如果延续:查看[YEAR];详情见5.4节 |
8(e) | 高温焊料中的铅(即含铅重量达到85%以上的铅基合金) | ACEA等 | 没有可能建议,如果延续,保持当前的条款。 | 如果延续:查看[YEAR];详情见6.4节) |
8(g)(ii) | 焊料中的铅,用于在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的半导体芯片和载体之间完成可行的电气连接,该电气连接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2)在任何半导体技术节点中,单个300mm2或更大的芯片; (3)采用300mm2或更大尺寸的叠层封装,或300mm2或更大尺寸的硅中间层。 | ACEA等 | 没有可能建议,如果延续,保持当前的条款。 | 如果延续:在2030年1月1日之前型式核准的车辆和这些车辆的备件 |
之前ELV法规修订提案:
拟议的新规则涵盖了车辆的各个方面,从设计到投放市场,直到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最后处理:
➢ 循环设计要求:改善车辆的循环设计,以方便拆卸物料、零件及部件,以便再用及循环再造,每5年提交一次公司层面整体策略和实施情况,而不是在每次新车型认证时单独提交声明;
➢ 再生材料要求:确保制造车辆所用的塑料至少有20%来自回收(其中15%来自回收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对再生材料含量的声明;
➢ 更好地收集:回收更多、质量更好的原材料,包括CRM、塑料、钢铁和铝,授权欧盟委员会建立单一的门户网站,包含所有成员国的登记链接,推动所有成员国的生产商注册;
➢ 生产者责任要求:确保车辆成为废物后,生产商须负上经济责任,确保有适当资金进行强制性的电动汽车处理作业,并鼓励回收商改善废物质量,要求生产者在每个销售国指定授权代表,确保履行EPR;
➢ 更好地管理:通过更多的检查、全国车辆登记系统的互操作性、改进二手车与报废车辆的区分以及禁止出口不适合道路行驶的二手车,制止车辆“失踪”,授权欧盟委员会建立一个单一的门户网站,其中包含与所有国家登记册的链接,推动所有成员国的生产商注册;
➢ 扩大监管范围:覆盖更多的车辆,并逐步扩大欧盟规则,包括摩托车、卡车和公共汽车等新类别,确保适当的报废处理;
➢ 标签标识:明确到2029年5月24日,制造商应确保含有永磁体的电动驱动电机具有明显、清晰易读且不可磨灭的标签;
➢ 车辆循环护照:法规生效76个月后,明确制造商以外的第三方获取循环护照的权限及条件以及对循环车辆护照中所载信息的修改和更新等;
➢ 有害物质范围:在目前管控的基础上增加碳纤维限制要求,法规生效18个月后制定一份专门适用于车辆的关注物质(SoC)清单,搭建欧盟回收利用计算的方法减轻制造商负担。
目前还处于豁免的如下:
序号 | 均质材料、零件和组件 | 豁免的范围及届满日期 | 根据第5(4)条(d)点进行标记或识别 |
1 | 1(a).含铅0.35%(重量比)的用于加工目的的钢和批量热镀锌钢部件 | 这项豁免将在2024年进行审查 | |
2 | 2(c)(i). 含铅0.4%(质量计)用于加工的铝合金 | 2028年1月1日前上市的车辆零配件 | |
3 | 2(c)(ii). 不在2(c)(i)条范围内含铅0.4%的铝合金 | 这项豁免将在2025年进行审查 | |
4 | 3. 含铅4%(质量计)的铜合金 | 这项豁免将在2025年进行审查 | |
5 | 5(b)(i).电池中使用的铅 | 这项豁免将在2025年进行审查 | |
6 | 8(e).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也就是含铅量大于等于85%的铅基合金) | 这项豁免将在2024年进行审查 | |
7 | 10(a).由含铅的玻璃材料、陶瓷材料或玻璃陶瓷基复合材料或微晶玻璃材料或微晶玻璃基复合材料所制成的电子电气设备。 | X(6)(用于发动机中非压电元件) | |
8 | 10(b).集成电路或离散半导体中的电容器,其基于电介质陶瓷材料的压电陶瓷中的铅 |
来源: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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