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工业生活中,阻燃剂几乎无处不在,我们每天都和交通运输、电子电器设备、家具及建筑材料(物)“形影不离”。在这些易燃材料中,加入“阻燃剂”,使其成为难燃材料,从材料根源控制火灾发生的风险。阻燃剂给人类安全带来保护的同时,一些阻燃剂也给人类健康带来了危害,有些阻燃剂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烟雾以及有毒、有害、腐蚀性气体,造成“二次灾害”。阻燃剂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降低火灾的发生率。
汽车自燃造成的危害包括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塑料助剂在塑料制品中所占比例8%左右,但其对塑料制品加工和应用性能的改善和提高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塑料制品几乎无一例外地体现着塑料助剂的功能和作用。它们与树脂、加工机械一道构成了当今世界塑料工业的三大基本要素。塑料中助剂常见的有:阻燃剂、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增强材料和填料、抗静电剂、发泡剂、着色剂,阻燃剂能够提高塑料耐燃性的助剂叫做阻燃剂。含有阻燃剂的塑料大多数具有自熄性,或燃烧速率减缓等。常用的阻燃剂有氧化锑及铝、硼的化合物,卤化物和磷酸酯、四氯苯二甲酸酐、四澳苯二甲酸酐等。塑料添加剂的主要作用是改变稳定性、改善力学性能(如拉伸强度、硬度、刚性、抗冲击强度等)、改善加工性能、改进表面性能(如抗静电剂和防霉剂等)。
阻燃剂:又称难燃剂,耐火剂或防火剂,能够减缓或抑制燃烧过程的物质,通过改变燃烧物质的热分解、燃烧速率以及燃烧产物的特性,达到阻止火焰蔓延和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阻燃并非不燃。
阻燃机理:通过若干机理发挥其阻燃作用的,如吸热、覆盖、抑制链反应、不燃气体窒息作用等。 多数阻燃剂是通过若干机理共同作用达到阻燃目的。
按照化学组成的不同,阻燃剂还可分为无机阻燃剂和有机阻燃剂。无机阻燃剂包括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氧化锑、硼酸锌和赤磷等,有机阻燃剂多为卤代烃、有机溴化物、有机氯化物、磷酸酯、卤代磷酸酯、氮系阻燃剂和氮磷膨胀型阻燃剂等。
汽车用纺织品占交通领域用纺织品的比例较大,汽车业为其主要消费市场。其中,以装饰性为主的包括汽车坐椅面料、地毯织物、车顶篷、车盖布、门饰及护壁等,以功能性为主的包括安全气囊、轮胎帘子线、安全带、传动带、刹车片等。阻燃性能是从安全角度出发对交通领域用纺织品提出的性能要求。交通领域用纺织品的阻燃不仅能降低火焰蔓延速率,减少有毒气体的释放,还能大大减小火灾发生的概率,避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GB 8410—2006标准中规定了汽车内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合格标志为,不燃烧或可以燃烧但燃烧速度不大于100mm/min、火焰在60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长度不大于50mm。阻燃性高的纺织品可以有效地降低火焰蔓延的速率,甚至可以减小燃烧的概率,从而为受灾中的人员和财产提供更多的转移时间。
阻燃过程中会产生如CO,HCN,卤化氢、二恶英等有毒气体,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同时,也会对人体的眼部以及呼吸系统成不可避免的伤害。
对此许多国家已经对卤系阻燃剂采取全面排查,严格限制销售等手段,在POPs、REACH中禁止了部分阻燃剂的使用。
物质名称 | CAS | 管控类别 | 常见应用范围 | SCIP通报 | ||
SVHC | 附件17 | POPs | ||||
十溴二苯醚 | 1163-19-5 | √ | 添加型阻燃剂,用途广泛。可用于聚乙烯、聚丙烯、ABS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及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制品中。 | 60216 | ||
四溴双酚A | 79-94-7 | √ | 用于塑料、橡胶、纺织、纤维和造纸等工业作阻燃剂,如用于环氧、聚碳酸酯、聚酯、酚醛及ABS等树脂中,使制品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自熄性。 | 1256766 | ||
短链氯化石蜡 | 85535-84-8 | √ | 皮革涂层,PVC和氯化橡胶中的增塑剂,塑料和纺织品中的阻燃剂。 | 2362 | ||
磷酸三(2-氯乙基酯) | 115-96-8 | √ |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 属萃取剂、润滑剂、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 27655 | ||
德克隆 | 13560-89-9 | √ | 广泛的添加型阻燃剂,可用于高抗冲聚苯乙烯、聚苯乙烯、ABS树脂、聚乙烯、聚丙烯、聚丙烯酸酯类树脂、酚醛树脂以及尼龙66和尼龙6等。 | 1130780 | ||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 25637-99-4 | √ | 用于聚丙烯塑料和纤维,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阻燃, 也可用于涤纶织物阻燃后整理和维纶涂塑双面革的阻燃。用作添加型阻燃剂,适用于聚苯乙烯、不饱和聚酯、聚碳酸酯、聚丙烯、合成橡胶等。 | 8650 | ||
3194-55-6 | ||||||
134237-50-6 | ||||||
134237-51-7 | ||||||
134237-52-8 | ||||||
中链氯化石蜡 | / | √ | 阻燃剂、塑料、密封剂、橡胶和纺织品中的增塑添加剂。 | 1129151 | ||
四溴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涵盖任何单独的异构体和/或其组合 | 26040-51-7 | √ | 用作柔性聚氯乙烯的阻燃剂和增塑剂,用于电线和电缆绝缘,薄膜和片材,地毯衬底,涂层织物,墙壁覆盖物和粘合剂。 | 2066 | ||
2,2-双(溴甲基)丙烷1,3-二醇(BMP);2,2-二甲基丙烷-1-醇,三溴衍生物/ 3-溴-2,2-双(溴甲基)-1-丙醇(TBNPA);2,3-二溴-1-丙醇(2,3-DBPA) | / | √ | 反应型阻燃剂,广泛用于弹性体、涂料和泡沫体。 | 167984 | ||
3-溴-2,2-双(溴甲基)-1-丙醇 (TBNPA) | 1522-92-5 | |||||
2,2-二甲基丙烷-1-醇,三溴衍生物(TBNPA) | 36483-57-5 | |||||
2,2-双(溴甲基)丙烷 1,3-二醇(BMP) | 3296-90-0 | |||||
2,3-二溴-1-丙醇(2,3-DBPA) | 96-13-9 | |||||
1,2-双(2,4,6-三溴苯氧基)乙烷 | 37853-59-1 | √ | 作为添加型阻燃剂用于ABS、HIPS、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聚碳酸酯及涂层中;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作为热稳定剂使用;用于建筑粘合剂等需阻燃特性材料。 | 2985 | ||
磷酸三(二甲苯)酯 | 25155-23-1 | √ | 用作增塑剂、阻燃剂(常被用于聚酯、聚氨酯等塑料制品中)、高效润滑剂、抗氧化剂(作为橡胶和塑料中的抗氧剂)。 | 149629 | ||
磷酸三苯酯 | 115-86-6 | √ | 用作硝化纤维、醋酸纤维膜的阻燃性增塑剂、聚氯乙烯的增塑剂、粘胶纤维中的樟脑不燃性代用品。 | 提议 | ||
硼酸 | 11113-50-1 | √ | 大量应用在生物杀虫剂和防腐剂,个人护理产品,食品添加剂,玻璃,陶瓷,橡胶。化肥,阻燃剂,油漆,工业油,制动液,焊接产品,电影显影剂等行业。 | 3983 | ||
无水四硼酸钠 | 1330-43-4 | √ | 大量应用在玻璃和玻璃纤维,陶瓷,清洁剂和个人护理产品,工业油,冶金,粘合剂,阻燃剂,生物杀灭剂,化肥等行业。 | 318413 | ||
七水合四硼酸钠 | 12267-73-1 | √ | 大量应用在玻璃和玻璃纤维,陶瓷,清洁剂和个人护理产品,工业油,冶金,粘合剂,阻燃剂,生物杀灭剂,化肥等行业。 | 5620 | ||
三氧化二硼 | 1303-86-2 | √ | 被应用于诸多领域,如玻璃及玻璃纤维、釉料、陶瓷、阻燃剂、催化剂、工业流体、冶金、粘合剂、油墨及油漆、显影剂、清洁剂、生物杀虫剂等。 | 2311642 | ||
多溴联苯 | 59536-65-1 | √ | 普遍使用的工业化学制剂,被广泛用于印刷电路板、塑料、涂层、电线电缆及树脂类电子元件中。 | / | ||
八溴联苯醚C12H2Br8O | / | √ | 主要用于制造阻燃剂。 | / | ||
三吖啶基氧化磷 | 545-55-1 | √ | 用途阻燃剂。 | / | ||
磷酸三(2,3-二溴丙基)酯 | 126-72-7 | √ | 广泛使用的含溴量很高的添加型阻燃剂,同时具有一定的增塑作用。可用于合成纤维和化学纤维,还可用于聚氯乙烯、不饱和聚酯、酚醛树脂、丙烯酸树脂、聚苯乙烯、聚醋酸乙烯酯、软质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醋酸纤维素等多种塑料的阻燃。 | / | ||
四溴二苯醚 | 40088-47-9 | √ | 阻燃剂 | / | ||
五溴二苯醚 | 32534-81-9 | √ | 阻燃剂 | / | ||
六溴二苯醚 | 36483-60-0 | √ | 阻燃剂 | / | ||
七溴二苯醚 | 68928-80-3 | √ | 阻燃剂 | / | ||
十溴二苯醚 | 1163-19-5 | √ | 阻燃剂 | / | ||
六溴联苯 | 36355-01-8 | √ | 阻燃剂 | / | ||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 25637-99-4 | √ | 用于聚丙烯塑料和纤维,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阻燃, 也可用于涤纶织物阻燃后整理和维纶涂塑双面革的阻燃。用作添加型阻燃剂,适用于聚苯乙烯、不饱和聚酯、聚碳酸酯、聚丙烯、合成橡胶等。 | / | ||
3194-55-6 | ||||||
134237-50-6 | ||||||
134237-51-7 | ||||||
134237-52-8 | ||||||
短链氯化石蜡 | 85535-84-8 | √ | 皮革涂层,PVC和氯化橡胶中的增塑剂,塑料和纺织品中的阻燃剂。 | / |
短链氯化石蜡和十溴二苯醚已被列入《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 链接:https://www.automds.cn/page148?article_id=29923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汽车整车以及零部件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如欧盟REACH法规的更新情况,关注国外执行机构通报情况等,避免因管控物质更新跟进不及时而导致的违规风险。另外,也需要关注欧盟ELV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等,与REACH法规同步应对。
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如绿色物品采购标准书、绿色采购方针、化学管理手册等绿色采购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开发与管理、采购过程、外包过程、制造、检验、产品标识与追溯过程控制、变更管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汽车有害物质相关法规管控有害物质数量众多,如GADSL清单中涉及的物质上千项,REACH法规SVHC和附录17管控的物质也几百项。建议汽车企业创建自身高风险数据库,识别各类材料中的高风险物质,通过适当的判定规则确定零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零件开展分级管理,实现有害物质精准管控,提高管控效率,降低管控成本。
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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